昔日田真分,庭荆当即衰。 平章却不异,其树复还滋。

译文:

这是王梵志的一首诗,讲述了田真兄弟分家产的故事,以下是翻译: 从前有田真三兄弟要分家,院子里的紫荆树马上就枯萎衰败了。 后来三兄弟经过商量决定不再分家了,那棵树又重新生长得繁茂起来。 注释:“田真分”指的是《续齐谐记》里记载的田真、田庆、田广三兄弟商议分家,准备把院子里的紫荆树也分成三份,结果树马上就枯萎了,三兄弟由此感悟,决定不再分家,树也恢复生机的故事。“平章”在这里是商量、谋划的意思,“滋”有滋生、繁茂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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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王梵志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编诗一卷,计一百十一首。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去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者,当隋文帝时,家有林擒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其瘿朽烂。德祖见之,乃剖(撤)其皮,遂见一孩儿抱胎而出。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问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二字作告)因名曰:「林木而生曰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我家长育)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讽)人,甚有义志(旨),盖菩萨示化也。(《太平广记》八二,参以《永乐大典》六八三八[王]字韵引《桂苑业谈·史遗》。)○《云谿友议》下《蜀僧喻》云:「或有愚士昧学之流,欲其开悟,别吟以王梵志诗。梵志者,生于西域林木之上,因以梵志为名。其言虽鄙,其理归真,所谓归真悟道,徇俗乖真也。」○王维《与胡居士皆病寄此诗兼示学人诗二首》,注云:「梵志体。」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