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过官语

麟之口,光庭手。

译文:

这“麟之口”,指的是当时有个叫麟的人,他口才出众,能言善辩,在吏部选拔官员评定相关事宜的时候,凭借着出色的口才去表达观点、阐述理由。 “光庭手”,意思是有个叫光庭的人,他有着过人的书写记录或者处理文案的能力,在吏部过官(审核、选拔官员)这个流程中,用他那熟练、精准的手去书写各类文书、记录重要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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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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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