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唐代 张九龄 答陈拾遗赠竹簪 答陈拾遗赠竹簪 5 次阅读 纠错 唐代 • 张九龄 与君尝此志,因物复知心。 遗我龙钟节,非无玳瑁簪。 幽素宜相重,雕华岂所任。 为君安首饰,怀此代兼金。 译文: 我和你向来怀有同样的志向,通过你赠送的物品,我又更加了解你的心意了。 你送给我这看似老态龙钟般质朴的竹簪,其实我并非没有玳瑁制成的华丽发簪。 清幽素雅的品格本就值得彼此看重,那些雕琢华丽的饰品,又哪里是我能承受和喜欢的呢? 我会把这竹簪安放在我的发髻之上,心怀这份情谊,它的价值可替代那贵重的黄金啊。 标签: 唐诗 关于作者 唐代 • 张九龄 张九龄(678-740) : 唐开元尚书丞相,诗人。字子寿,一名博物,汉族,韶州曲江(今广东韶关市)人。长安年间进士。官至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后罢相,为荆州长史。诗风清淡。有《曲江集》。他是一位有胆识、有远见的著名政治家、文学家、诗人、名相。他忠耿尽职,秉公守则,直言敢谏,选贤任能,不徇私枉法,不趋炎附势,敢与恶势力作斗争,为“开元之治”作出了积极贡献。他的五言古诗,以素练质朴的语言,寄托深远的人生慨望,对扫除唐初所沿习的六朝绮靡诗风,贡献尤大。誉为“岭南第一人”。 纳兰青云 ×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