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唐代 张籍 送律师归婺州 送律师归婺州 2 次阅读 纠错 唐代 • 张籍 京中开讲已多时,曾作坛头证戒师。 归到双溪桥北寺,乡僧争就学威仪。 译文: 这位律师(这里指精通戒律的高僧)在京城开展讲经说法活动已经有很长时间啦,他还曾担任过戒坛之上的证戒师,为僧众传授戒律、见证受戒仪式。 如今他要回到婺州双溪桥北的寺庙去了,家乡的僧人们肯定会争先恐后地向他学习僧团中的各种威仪规范。 标签: 唐诗 关于作者 唐代 • 张籍 张籍(约767~约830),唐代诗人。字文昌,汉族,和州乌江(今安徽和县)人,郡望苏州吴(今江苏苏州)1 。先世移居和州,遂为和州乌江(今安徽和县乌江镇)人。世称“张水部”、“张司业”。张籍的乐府诗与王建齐名,并称“张王乐府”。著名诗篇有《塞下曲》《征妇怨》《采莲曲》《江南曲》。1 《张籍籍贯考辨》认为,韩愈所说的“吴郡张籍”乃谓其郡望,并引《新唐书·张籍传》、《唐诗纪事》、《舆地纪胜》等史传材料,驳苏州之说而定张籍为乌江人。 纳兰青云 ×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