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亲上人乞食三首 其一

荆簪女,工采桑。 画鸦女,衣罗纨。 赤脚人,趁兔鹿。 著靴人,饱食肉。 百丈出家不害痴,一日不作一日饥。 后生十指不点水,得便宜是落便宜。 亲禅学道不檐板,自然公办私亦办。 新年持钵走衡湘,要令一众毛孔香。

译文:

瞧那戴着荆条发簪的女子,辛辛苦苦地忙着采桑。而那随意在额头上画着鸦黄妆的女子,却穿着绫罗绸缎,生活优渥。 还有那光着脚的人,整日在野外追逐兔鹿,为生计奔波。可穿着靴子的人,却悠闲地饱餐着肉食。 百丈怀海禅师出家修行,这并不妨碍他有着自己的智慧与坚持,他定下“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规矩,劳动修行两不误。可现在有些年轻人呢,十指连水都不沾,以为占了便宜,实际上是吃了大亏。 亲上人你学道修行不偏执、不刻板,自然能既办好修行的公事,也处理好日常的杂务。 新的一年里,你拿着钵盂前往衡湘一带去乞食修行,定能让大家都感受到你修行的芬芳,仿佛连毛孔都散发着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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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释德洪

释德洪(一○七一~一一二八),一名惠洪,号觉范,筠州新昌(今江西宜丰)人。俗姓喻。年十四,父母双成,依三峰靘禅师为童子。哲宗元祐四年(一○八九),试经于东京天王寺,冒惠洪名得度为僧。四年后南归,依真净禅师于庐山归宗寺,随真净迁洪州石门。二十九岁始,游方东吴、衡山、金陵等地,住金陵清凉寺。冒名剃度事发,入狱一年,勒令还俗。后至东京,入丞相张商英、枢密郭天信门下,再得度,赐名宝觉圆明禅师。徽宗政和元年(一一一一),张、郭贬黜,亦受牵连,发配朱崖军(今海南三亚)。三年,得释。四年,返筠州,馆于荷塘寺。后又被诬以张怀素党系留南昌狱百余日,遇赦,归湘上南台。高宗建炎二年卒,年五十八。德洪工书善画,尤擅绘梅竹(《图绘宝鉴》),多与当时知名士大夫交游,于北宋僧人中诗名最盛(《四库全书·林间录》提要)。有《石门文字禅》、《天厨禁脔》、《冷斋夜话》、《林间录》、《禅林僧宝传》等。事见《石门文字禅·寂音自序》,《僧宝正续传》卷二、《嘉泰普灯录》卷七、《五灯会元》卷一七有传。 德洪诗,以明万历二十五年径山兴圣万禅寺刊《石门文字禅》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清末丁丙刻《武林往哲遗书》本(简称武林本),《宋诗钞补》(简称钞补)等。新辑集外诗另编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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