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鲁直还用前韵再作 其三

君有非常罪,幸此非常赦。 收身黑水西,重入白莲社。

译文:

你犯了不同寻常的罪,幸运的是遇到了这不同寻常的赦免。 如今你收敛身心到黑水西边,重新加入了那清净修行的白莲社。 注:“白莲社”原指东晋慧远于庐山东林寺所创立的佛教团体,这里可能象征着一种超脱尘世、潜心修行或文人雅聚的团体环境,要结合具体创作背景理解其确切含义。晁说之此诗是写给黄庭坚(鲁直)的,诗中对黄庭坚获赦一事表达了一定态度。
关于作者
宋代晁说之

晁说之(一○五九~一一二九),字以道,一字伯以,济州巨野(今山东巨野)人(《宋史·晁补之传》)。因慕司马光为人,自号景迂生。神宗元丰五年(一○八二)进士。哲宗元祐初,官兖州司法参军,绍圣时为宿州教授,元符中知磁州武安县。徽宗崇宁二年(一一○三),知定州无极县。后入党籍。大观、政和间临明州造船场,起通判鄜州。宣和时知成州,未几致仕。钦宗即位,以著作郎召,除秘书少监、中书舍人,复以议论不合,落职。高宗立,召为侍读,后提举杭州洞霄宫。建炎三年卒,年七十一。有《嵩山文集》(又名《景迂生集》)二十卷。事见《嵩山文集》附录其孙子健所作文集后记,《晁氏世谱节录》,及集中有关诗文。 晁说之诗,以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旧钞本《嵩山文集》(集中“祯”字皆缺,注“今上御名”,当沿宋本之旧)为底本。校以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等。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