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蜀公挽词三首 其三

剑外东来日,城西却住年。 高斋留寓宿,旅食正萧然。 语惬闻投石,诗新看涌泉。 清樽寄苦泪,一洒叶坟前。

译文:

当年您从剑门关外一路东行来到此地,后来就在城西居住了好些年。 您那高雅的书斋曾留我借宿,那时我旅途客居,生活正十分冷清。 我们交谈融洽,您话语如投石入湖般令人深受启发;您诗思新颖,作诗就像泉水喷涌般自然流畅。 如今我只能端着这清酒寄托我悲痛的泪水,洒在您那长满树叶的坟前。
关于作者
宋代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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