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解梁潘学士十韵

尽继祖风流,其如髩未秋。 石渠陈表让,山郡折资求。 舜禹城分界,神仙岳映楼。 淫祠随处毁,学校逐乡修。 密疏多亲写,狂诗少自收。 通宵营有乐,度岁狱无囚。 酒席围红粉,盐池照碧油。 药同方士炼,壶共野僧投。 瓦砾今徒献,琼瑶旧未酬。 几多怀抱事,欲去复迟留。

译文:

潘学士你完全继承了家族的风流韵致,可你鬓发还未斑白,正当年少有为。 你向石渠阁(这里代指朝廷相关机构)上表辞让官职,又请求到山间的郡县任职。 解梁这地方,舜和禹时代划分的地界在此留存,那如神仙居所般的山岳映照在楼阁之上。 你到任后,将各处滥设的祠庙都予以捣毁,还在各个乡里兴办学校。 你机密的奏疏大多亲自书写,而那些豪放不羁的诗篇却很少自己留存。 你处理政务时通宵达旦却也有自己的乐趣,一年到头监狱里都没有囚犯。 酒席上佳人环绕,盐池的波光映照在油碧色的帷幕上。 你和方士一起炼制丹药,与山野僧人一同云游交游。 我如今只能像献上瓦砾一样,用这诗篇表达心意,之前你如琼瑶般的情谊我还未能报答。 我心中有多少想法啊,想要离去却又迟疑着停留。
关于作者
宋代魏野

魏野(九六○~一○二○),字仲先,号草堂居士,陕州陕县(今属河南)人(《东都事略》卷一一八作蜀人)。一生不仕,居陕县东郊。真宗大中祥符四年(一○一一)被荐征召,力辞不赴。广交僧道隠者,与当时名流寇准、王旦等亦有诗赋往还。天禧三年(一○一九)十二月九日卒,年六十。卒后赠秘书省著作郎。有《草堂集》,生前已行于世。死后,其子魏闲总其诗重编为《巨鹿东观集》十卷。《宋史》卷四五七、《东都事略》卷一一八有传。 魏野诗,前十卷以一九二五年贵池刘氏影宋刊本《巨鹿东观集》为底本,校以宋绍定元年严陵郡斋刻本(残四~六卷,以明抄本配足,简称明抄配宋本,藏北京图书馆)、旧山楼藏清钞本(简称旧山楼本,藏北京大学图书馆)、张蓉镜藏清钞本(简称张本)、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章钰藏清钞本(简称章本)、宋筠录温忠翰校跋本(简称温校)、赵氏峭帆楼一九一四年刊本(简称赵本)、傅增湘批校本(简称傅校)、陈思辑《两宋名贤小集》(清初钞本,收《草堂集》三卷,简称草堂集本)等。另从《草堂集》、《全芳备祖》等书辑得集外诗,附于卷末。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