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玉要俱捐

壮节将全赵,威风直挫秦。 若令空授玉,宁用复还身。 此璧瑕何有,伊人气愈嗔。 头宁同碎柱,节不可欺臣。 大义千钧重,微躯一羽均。 后来谁慕蔺,盛节独嶙峋。

译文:

这首诗是在赞颂蔺相如完璧归赵的壮举,以下是翻译成的现代汉语: 蔺相如怀着壮烈的气节,一心要保全赵国的尊严,他那威风凛凛的气势,直接就挫败了秦国的嚣张气焰。 要是只能白白地把和氏璧交给秦国,那又何必还想着让自己完好无损地回去呢。 这和氏璧又有什么瑕疵呢,秦王贪婪无理的样子,更让蔺相如义愤填膺。 蔺相如宁可和那和氏璧一起撞碎在柱子上,也绝不能让自己的气节受到欺辱。 坚守大义就如同千钧重担一样,而自己这渺小的身躯,不过就像一片羽毛那样微不足道。 后来又有谁能像蔺相如一样令人敬仰呢,他那高尚的气节,高耸而独特,令人赞叹。
关于作者
宋代林希逸

林希逸(一一九三~?)(生年据作者于理宗景定二年(一二六一)为刘翼《心游摘稿》所作序“躔父今年六十有四,……余长躔父五岁”推定),字肃翁,号鬳斋,又号竹溪,福清(今属福建)人。理宗端平二年(一二三五)进士。淳祐六年(一二四六)召为秘书省正字,七年,迁枢密院编修官(《南宋馆阁续录》卷八)。寻出知饶州(本集《郡斋偶题(鄱阳)》)。景定中官至中书舍人。著有《竹溪十一稿》九十卷(《千顷堂书目》卷二九),已佚。今存《竹溪十一稿诗选》一卷、《竹溪鬳斋十一稿续集》三十卷。事见《宋元学案》卷四七。 林希逸诗,第一卷以汲古阁影宋抄《南宋六十家小集·竹溪十一稿诗选》为底本;第二至九卷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竹溪鬳斋十一稿续集》为底本,校以明谢氏小草斋抄本(简称明抄本,藏北京图书馆)。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