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天宝诸公事 其一

当时群枉误朝廷,血染长安草木腥。 四罪不诛三宅去,依前肝脑是生灵。

译文:

当年,那一群奸邪之徒误导了朝廷,致使长安城中血雨腥风,连草木都散发着血腥之气。 像那犯下大罪的人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三位大臣却被贬离京。照这样下去,依旧是普通百姓要惨遭劫难、肝脑涂地啊。
关于作者
宋代王遂

王遂,字去非,一字颖叔,号实斋,金坛(今属江苏)人。宁宗嘉泰二年(一二○二)进士。调富阳簿,知当涂、溧水、山阴县。理宗绍定三年(一二三○),知邵武军,改知安丰军。迁国子主簿,累迁右正言。端平三年(一二三六),除户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及实录院同修撰(《南宋馆阁续录》卷九)。出为四川制置使兼知成都府。历知庆元府、太平州、泉州、温州、隆兴府、平江府、宁国府、建宁府。卒年七十六。有《实斋文稿》(明正德《姑苏志》卷四),已佚。事见《京口耆旧传》卷七,《宋史》卷四一五有传。 王遂诗,据《景定建康志》等书所录。编为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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