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宋代 孙应时 挽石应之提刑 其三 挽石应之提刑 其三 1 次阅读 纠错 宋代 • 孙应时 甫听祥琴御,遄瞻瑞节荣。 许朝丹阙去,指奉板舆行。 松柳余哀切,膏肓一梦成。 意长身未老,何事了平生。 译文: 刚刚听闻您开始弹奏祥琴(守丧期满开始正常生活),很快又看到您佩戴着象征荣耀的符节,那是多么荣耀的景象啊。 本已被准许前往朝廷,在那巍峨的宫殿中效力,还打算迎接家中长辈一起共享这份荣耀。 可如今,墓旁的松柳似乎都带着深切的哀伤,而您却因为疾病,就这么一睡不醒了。 您志向远大,年纪也不算老,怎么就这么结束了这一生呢。 标签: 宋诗 关于作者 宋代 • 孙应时 孙应时(一一五四~一二○六),字季和,自号烛湖居士,余姚(今属浙江)人。早年从陆九渊学。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进士,调台州黄岩尉。历秦州海陵丞、知严州遂安县。光宗绍熙三年(一一九二),应辟入崈幕。后知常熟县。宁宗开禧二年改通判邵武军,未赴而卒,年五十三。有文集十卷等,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烛湖集》二十卷。事见本集附编宋杨简《孙烛湖圹志》、张淏《孙应时传》。 孙应时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烛湖集》为底本,酌校他书引录。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纳兰青云 ×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