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宋代 孙应时 挽吴给事芾 其三 挽吴给事芾 其三 1 次阅读 纠错 宋代 • 孙应时 里社湖山胜,归休十四年。 千钟穷燕赏,双剑去联翩。 家有遗经盛,名今太史传。 欺心傥容发,天岂许公全。 译文: 在这乡村的湖光山色中,景色是如此优美,您告老还乡悠闲度日已经有十四年了。 您曾尽情地享受着富贵生活,用千钟美酒尽情宴饮观赏美景,您和志同道合之人如双剑一般,潇洒地相伴离去。 您家中留存着丰富的经典文献,家族文化兴盛,如今您的美名已经被史官记录流传。 要是您心中有哪怕一点点的欺心恶行,上天又怎么会让您一生得以保全善终呢。 标签: 宋诗 关于作者 宋代 • 孙应时 孙应时(一一五四~一二○六),字季和,自号烛湖居士,余姚(今属浙江)人。早年从陆九渊学。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进士,调台州黄岩尉。历秦州海陵丞、知严州遂安县。光宗绍熙三年(一一九二),应辟入崈幕。后知常熟县。宁宗开禧二年改通判邵武军,未赴而卒,年五十三。有文集十卷等,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烛湖集》二十卷。事见本集附编宋杨简《孙烛湖圹志》、张淏《孙应时传》。 孙应时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烛湖集》为底本,酌校他书引录。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纳兰青云 ×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