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下学书偶成

学书乃一乐,人或罕知趣。 而我欲成癖,矻矻了朝暮。 天资苦凡弱,师法非早悟。 目力又已衰,怳若在烟雾。 虽然日数纸,就视辄自恶。 旁人谬怂惥,定未识佳处。 右军固神品,大令亦体具。 嫡传张与颜,尚未肯怀素。 颇怪近世评,似为米老误。 雄奇在风骨,隠括须法度。 安得再少年,令我进一步。 人高书乃高,此语俗子怒。

译文:

在灯下学习书法偶然间写成这首诗 学习书法本就是一件乐事,可很多人大概很少知晓其中的意趣。 而我对书法已经痴迷成癖,整日勤勤恳恳、不知疲倦地练习。 只可惜我天生资质平凡愚钝,也没能早早领悟书法的师法技巧。 如今我的视力又已经衰退,看东西就好像置身于烟雾之中,模模糊糊。 即便如此,我每天还是坚持写上好几张纸,可凑近一看,自己都觉得写得很差劲。 旁人却胡乱地怂恿夸赞我,他们肯定没看出我书法的不足。 王羲之的书法固然是神妙之品,王献之的书法也具备独特的风格体势。 张旭和颜真卿是书法正统嫡传,就连怀素都还未达到他们的境界。 我很奇怪近世一些人的评价,似乎是被米芾的书法观念误导了。 书法的雄奇在于风骨神韵,书写还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度规范。 要是能再回到少年时光该多好啊,这样我就能在书法上更进一步。 人们品德高尚其书法也会高妙,说出这话定会惹得那些俗不可耐的人恼怒。
关于作者
宋代孙应时

孙应时(一一五四~一二○六),字季和,自号烛湖居士,余姚(今属浙江)人。早年从陆九渊学。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进士,调台州黄岩尉。历秦州海陵丞、知严州遂安县。光宗绍熙三年(一一九二),应辟入崈幕。后知常熟县。宁宗开禧二年改通判邵武军,未赴而卒,年五十三。有文集十卷等,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烛湖集》二十卷。事见本集附编宋杨简《孙烛湖圹志》、张淏《孙应时传》。 孙应时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烛湖集》为底本,酌校他书引录。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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