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训

父母生子身,身是父母个。 如何却言我,言我大不可。 父母在此坐,子则不敢坐。 不坐乃当然,父母如天大。 男儿立父旁,女儿立母旁。 男儿拱手立,女儿敛衣裳。 捧盥兼洒扫,将茶及奉汤。 言语须低软,依前立正方。 兄姊惟恭敬,弟妹常爱慈。 饮食先尊长,不敢遽有之。 尊长若嗔我,嗔我是爱我。 欲我为君子,所以约束我。 语话须诚实,步履学疎迟。 头容常正直,四体莫邪欹。

译文:

这首诗并非古诗词,而是一篇关于家庭教育、礼仪规范的训诫诗文。以下是翻译成现代汉语的内容: 父母给予了我们生命,我们的身体本就来自于父母。怎么能总是说“我”呢,只强调“我”是非常不妥当的。 当父母坐在那里时,子女就不能随意坐下。不坐是理所应当的,因为父母就如同天一样伟大。 男孩子要站立在父亲身旁,女孩子则站立在母亲身旁。男孩子要拱手站立,女孩子要整理好衣裳端庄站立。 子女要负责端水盥洗、打扫卫生这些事情,还要为父母端茶送汤。说话的时候声音要轻柔温和,依旧要站在合适的位置,保持端正。 对待兄长和姐姐要恭敬有加,对待弟弟和妹妹要关怀慈爱。吃饭的时候要先让长辈动筷,自己不能着急去吃。 如果长辈责怪我们,责怪其实是对我们的爱。长辈是希望我们成为有道德、有修养的君子,所以才对我们加以约束。 说话一定要诚实可信,走路要从容缓慢。头部要时常保持正直,身体四肢不要歪斜。
关于作者
宋代杨简

杨简(一一四一~一二二六),字敬仲,学者称慈湖先生,慈溪(今浙江宁波西北)人。孝宗乾道五年(一一六九)进士,授富阳主簿。会陆九渊道过富阳,遂师事陆。历绍兴府司理参军,知嵊县、乐平县。光宗绍熙五年(一一九四),召为国子博士。以上书辩宰相赵汝愚去国事,主管崇道观。宁宗嘉泰四年(一二○四),起权发遣全州,又以上言未及对,论罢。嘉定元年(一二○八)授秘书郎,累迁将作少监兼国史院编修、实录院检讨。出知温州。召为驾部员外郎,迁将作监。理宗即位,进宝谟阁直学士。宝庆二年卒,年八十六。著有《甲稿》、《乙稿》等,今存《慈湖先生遗书》二十卷,补编、新增附录各一卷。事见清冯可镛《慈湖先生年谱》、《宝庆四明志》卷九、《宋史》卷四○七有传。 杨简诗,以明刊嘉靖四年序本为底本,参校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