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正议挽词三章 其二

大抵神存体不留,万安山下宅松楸。 平生燕集歌懽友,伯寿应同泉下游。

译文:

一般来说,人去世之后往往是精神消逝而躯体不复留存于世了,如今楚正议就安葬在万安山下,墓地上种着松楸。他这一生在宴饮聚会时一同欢歌、快乐相处的朋友们,像伯寿这样的人,如今大概也和他在黄泉之下相聚同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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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文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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