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斋诗

刚健中正纯粹精,含弘光大品物亨。 两仪成列易道行,有首无腹非人形。 李侯毅甚将无朋,少年读易老愈明。 以龙代马变始生,以九代七坤始神。 与天同德体必弘,负载万古非蚊虻。 我无笔力回子鲸,何以赠之有西铭。

译文:

这首诗整体充满了对《易经》哲理的阐述以及对李侯的赞誉,以下是较为通顺的现代汉语翻译: 刚健、中正、纯粹到了极致的精妙境界,蕴含着宏大、光明的力量,使得万物都能顺遂亨通。 天地形成并各安其位,《易经》所代表的道理便得以运行。就如同人不能只有头而没有腹部,那可不算是完整的人形啊。 李侯这人坚毅无比,几乎无人能与之匹敌。他年少时就研读《易经》,随着年岁增长,对其中的道理越发明白透彻。 他以“龙”来替代“马”,象征着变化开始萌生;用“九”来代替“七”,让坤卦开始展现出神奇的内涵。 他与上天拥有相同的品德,自身的胸怀和格局必定宏大宽广,能够承载起万古的重任,绝非像蚊虫那样渺小无力。 我没有足够的笔力去描绘出李侯这般如巨鲸般的风采,那拿什么来赠送给他呢?唯有那《西铭》可以表达我的心意了。
关于作者
宋代项安世

项安世(一一二九~一二○八)(生年据本集卷四《内子生日(戊申)》“居士新年六秩来”推定),字平甫,号平庵,其先括苍(今浙江丽水)人,后家江陵(今属湖北)。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进士,调绍兴府教授。光宗绍熙四年(一一九三)除秘书省正字,五年,为校书郎兼实录院检讨官(《南宋馆阁续录》卷九)。宁宗庆元元年(一一九五)出通判池州(同上书卷八),移通判重庆府。入庆元党籍,还江陵家居。开禧二年(一二○六)起知鄂州(《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七之二二),迁户部员外郎、湖广总领。三年权安抚使(同上书职官七四之二五),以事免。起为湖南转运判官,未上,用台章夺职而罢。嘉定元年卒。有《易玩辞》、《项氏家说》、《平庵悔稿》等。《宋史》卷三九七有传。 项安世诗,以《宛委别藏》本《平庵悔稿》十二卷为底本。校以清吴长元钞本(简称吴钞本,藏北京图书馆)。新辑集外诗编为第十三卷。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