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米与人

乞米未伤廉,送米岂为辱。 且炊子美饭,试慁伯夷腹。 虽无乳烝豚,便可蔬当肉。 料得贤孟光,举案懽自足。

译文:

向人讨要米粮并不损害廉洁的名声,给人送去米粮又怎么能算是耻辱的事呢? 就用这米煮成像杜甫吃过的那样的饭,试着去慰藉一下如伯夷一般高洁之士的肠胃。 虽然没有那炖熟的乳猪之类的荤腥美食,但有蔬菜下饭也能权且当作吃肉一样满足。 我猜想那贤德的妻子,定会像孟光一样,高高兴兴地举案齐眉,与丈夫共享这简单的饭食。
关于作者
宋代姜特立

姜特立[公元?年至一一九二年左右],字邦杰,浙江丽水人。生年不详,卒于宋光宗绍熙中。以父恩补承信郎。淳熙中,(公元一一八一年左右)累迁福建兵马副都监;擒海贼姜大獠。赵汝愚荐于朝,召见,献诗百篇。除阁门舍人,充太子宫左右春坊。太子即位,除知阁门事。恃恩纵恣,遂夺职。帝颇念旧,复除浙东马步军副总管。宁宗时,官终庆远军节度使。特立工于诗,意境超旷。作有《梅山稿》六卷,续稿十五卷,《直斋书录解题》行于世。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