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政更新诏书正告讦之罪因得小诗十首 其三

圣朝遂失诛元载,公议犹能去霍山。 落胆徒闻温御史,不知睿意在群奸。

译文:

这首诗要结合其背景理解后再翻译,“圣政更新诏书正告讦之罪”说的是朝廷有政策禁止诬告。 在当今圣明的朝代里,就像当初没能诛杀大奸臣元载一样(元载是唐朝大奸臣),不过公正的舆论还是能够像除去霍山(这里可能是以霍山象征恶势力)那样让不良现象受到一定抑制。 那些心怀不轨之徒仅仅听闻有像温御史(可能指历史上以正直敢言著称的温姓御史)这样的人物就胆战心惊,可他们却不明白圣上的英明意图其实是要惩治那一群奸佞之辈。
关于作者
宋代韩元吉

韩元吉(1118~1187),南宋词人。字无咎,号南涧。汉族,开封雍邱(今河南开封市)人,一作许昌(今属河南)人。韩元吉词多抒发山林情趣,如〔柳梢青〕"云淡秋云"、〔贺新郎〕"病起情怀恶"等。著有《涧泉集》、《涧泉日记》、《南涧甲乙稿》、《南涧诗余》。存词80余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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