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古十一首 其二

狗子无佛性,杀人便偿命。 楚痛百千般,因邪却打正。

译文:

这几句诗大概可以这样翻译: 说狗没有佛性这种论断啊,就如同杀了人就得偿命一样是既定的说法。但由此带来的痛苦折磨却有千百种,这就像是因为邪念反而去打击正确的道理。 这里“狗子无佛性”是禅宗的一个著名公案,意在探讨佛性的普遍性等问题。整首诗看似在说公案本身及后果,或许是禅师借此来表达对执着于某些固定观念而偏离正道的一种反思。
关于作者
宋代释咸杰

释咸杰(一一一八~一一八六),号密庵,俗姓郑,福州福清(今属福建)人。出家后遍参知识。初谒应庵,蒙印可。后分座说法于吴门万寿、四明天童。孝宗乾道三年(一一六七),出世衢州乌巨山干明禅院,次迁大中祥符寺、蒋山太平兴国寺、常州褒忠显报华藏寺。淳熙四年(一一七七),诏住径山兴圣万寿寺,召对选德殿。七年,迁灵隠寺。十一年,归老于明州天童景德寺。十三年卒,年九十九。为南岳下十七世,天童昙华禅师法嗣。有《密庵咸杰禅师语录》二卷,收入《续藏经》。事见《语录》及所附宋葛必撰《塔铭》,《嘉泰普灯录》卷二一、《五灯会元》卷二○有传。 释咸杰诗,以辑自《语录》卷上者编为卷一,以见于《语录》卷下者编为卷二。辑自他书者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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