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石头和尚草庵歌 其一四

上乘菩萨信无疑,为法忘躯世所希。 粉骨碎身应未报,声闻小果卒难知。

译文:

那些修持上乘佛法的菩萨,对佛法有着坚定不移的信仰,没有丝毫的怀疑。他们为了追求和弘扬佛法,不惜舍弃自己的身躯,这种精神在世间是非常罕见的。 就算是把自己的骨头磨成粉末、把身体粉碎,也难以报答佛法的恩情。而那些只求个人解脱、获得小乘果位的声闻乘修行者,终究是很难理解这种为法忘躯、无上菩提的境界啊。
关于作者
宋代释印肃

释印肃(一一一五~一一六九),号普庵,俗姓余,袁州宜春(今属江西)人。六岁从寿隆院贤和尚出家,年二十七落发,高宗绍兴十二年(一一四二),于袁州开元寺受戒。游湖湘,谒大沩牧庵忠公,有省。十三年,归寿隆。二十三年,主慈化寺。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始营梵宇。五年卒,年五十五。有《普庵印肃禅师语录》,收入《续藏经》。事见《语录》卷上《年谱》、《悟道因缘》、《塔铭》。 印肃诗,辑自《普庵印肃禅师语录》,编为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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