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道歌 其二三○

未了还须偿宿债,这个冤家何日解。 得休休去且休休,莫入他家饶了卖。

如果修行还没有达到彻悟的境界,那就还得去偿还过去所欠下的业债,这个如同冤家一般的业债啊,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解开呢? 能够罢休的时候就赶紧罢休吧,别再陷入到那些纷繁复杂的俗事里,不然就像把自己贱卖了一样,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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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印肃(一一一五~一一六九),号普庵,俗姓余,袁州宜春(今属江西)人。六岁从寿隆院贤和尚出家,年二十七落发,高宗绍兴十二年(一一四二),于袁州开元寺受戒。游湖湘,谒大沩牧庵忠公,有省。十三年,归寿隆。二十三年,主慈化寺。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始营梵宇。五年卒,年五十五。有《普庵印肃禅师语录》,收入《续藏经》。事见《语录》卷上《年谱》、《悟道因缘》、《塔铭》。 印肃诗,辑自《普庵印肃禅师语录》,编为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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