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宋代 释印肃 证道歌 其二○五 证道歌 其二○五 4 次阅读 纠错 宋代 • 释印肃 不是山僧逞人我,此事元来无两个。 教诠十八不共法,共不共时是什么。 译文: 这可不是我这个和尚在争强好胜、分别你我,实际上啊,这件事情本来就没有彼此的差别。 经教阐释了十八种不共法,可当说共与不共的时候,这究竟指的是什么呢?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证道歌”这类作品往往带有浓厚的佛教禅理色彩,“十八不共法”是佛教术语,一般指佛陀独具的十八种特质,诗句意在引导人去思索佛法的深邃义理。这种翻译也只是尽量去贴近其意思,因为禅理本身就比较玄奥,可能难以完全精准传达其内涵。 标签: 宋诗 关于作者 宋代 • 释印肃 释印肃(一一一五~一一六九),号普庵,俗姓余,袁州宜春(今属江西)人。六岁从寿隆院贤和尚出家,年二十七落发,高宗绍兴十二年(一一四二),于袁州开元寺受戒。游湖湘,谒大沩牧庵忠公,有省。十三年,归寿隆。二十三年,主慈化寺。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始营梵宇。五年卒,年五十五。有《普庵印肃禅师语录》,收入《续藏经》。事见《语录》卷上《年谱》、《悟道因缘》、《塔铭》。 印肃诗,辑自《普庵印肃禅师语录》,编为三卷。 纳兰青云 ×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