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总干遗诗十四句师于一句之下加颂七句 其一

僧家起大屋,枉费他金谷。 不是明眼人,真如大地狱。 黄叶止孩啼,只要免啼哭。 不犯一滴酒,不动一片肉。

译文:

以下是对这首诗的现代汉语翻译: 和尚们建造高大的房屋,白白地耗费了别人的财富。 如果不是有洞察真相能力的明眼人,这真就如同身处大地狱一般。 就像用黄叶哄小孩止住啼哭,只是为了让孩子不再哭泣。 他们不沾一滴酒,也不吃一片肉。 整体来说,这首诗可能是在表达对于某些僧人追求建造奢华屋舍行为的看法,认为这是一种浪费,而一些表面上遵守戒律(不饮酒、不吃肉)的行为可能只是像哄孩子一样,没有触及真正的修行核心,只有明眼人才能看透其中问题。
关于作者
宋代释印肃

释印肃(一一一五~一一六九),号普庵,俗姓余,袁州宜春(今属江西)人。六岁从寿隆院贤和尚出家,年二十七落发,高宗绍兴十二年(一一四二),于袁州开元寺受戒。游湖湘,谒大沩牧庵忠公,有省。十三年,归寿隆。二十三年,主慈化寺。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始营梵宇。五年卒,年五十五。有《普庵印肃禅师语录》,收入《续藏经》。事见《语录》卷上《年谱》、《悟道因缘》、《塔铭》。 印肃诗,辑自《普庵印肃禅师语录》,编为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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