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君

族类皆有偶,所偶各有方。 我本汉家女,远嫁乌孙王。 言语既不通,嗜欲宁相当。 生肉以为食,膻酪以为浆。 毛卉袭衣服,蒜薤为馨香。 呜呜当歌舞,跳跃纷低昂。 风沙障白日,四野皆苍黄。 逐猎射禽兽,藉草毡为墙。 喜怒不可测,贪戾过豺狼。 自为治宫室,仅能庇风霜。 岁时一相见,但见眉目光。 东南望汉日,独觉霜天长。 飞鸟恋故林,游子思故乡。 而我被遐弃,失身投穷荒。 明明汉天子,一女奚足伤。 武威与文德,岂不在周行。 吾王居下国,奉上固所当。 结亲徒自辱,掩泣羞汉皇。

译文:

世间各类族的生物都有自己的配偶,而它们结合也都有各自的方式。我本是汉朝皇室的女子,却被远嫁到乌孙国,成了乌孙王的妻子。 这里的语言我根本听不懂,人们的喜好和我更是天差地别。他们把生肉当作食物,拿带着膻味的奶酪当作饮品。穿着用兽毛制成的衣服,还把蒜和薤这类辛辣的东西当作香料。他们唱歌时发出呜呜的声音,跳舞就是蹦蹦跳跳、高低起伏的样子。 这里风沙很大,常常遮住了太阳,整个原野都是一片灰暗的苍黄之色。人们以追逐捕猎禽兽为乐,休息时就用草和毡子围成简易的屏障。乌孙人的喜怒让人难以捉摸,贪婪凶狠比豺狼还要厉害。 我自己建造了一座宫室,也仅仅只能遮挡一下风霜。一年之中和乌孙王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每次见面也只是匆匆看一眼彼此的眉眼和眼神。 我时常朝着东南方遥望汉朝,只觉得那霜雪覆盖的日子格外漫长。就像飞鸟眷恋自己曾经栖息的树林,游子思念自己的故乡一样,我却被远远地抛弃在这里,委身于这荒凉偏僻的地方。 圣明的汉朝天子啊,一个女子的命运又何足挂齿。大汉有着威武的武力和高尚的文德,这些本应在正道上彰显。乌孙王身处偏远之地,向汉朝称臣本是理所应当。但这场结亲联姻却让我徒然受辱,我只能暗自哭泣,羞对汉朝的皇帝。
关于作者
宋代曹勋

曹勋(1098—1174)字公显,一字世绩,号松隐,颍昌阳翟(今河南禹县)人。宣和五年(1123),以荫补承信郎,特命赴进士廷试,赐甲科。靖康元年(1126),与宋徽宗一起被金兵押解北上,受徽宗半臂绢书,自燕山逃归。建炎元年(1127)秋,至南京(今河南商丘)向宋高宗上御衣书,请求召募敢死之士,由海路北上营救徽宗。当权者不听,被黜。绍兴十一年(1141),宋金和议成,充报谢副使出使金国,劝金人归还徽宗灵柩。十四年、二十九年又两次使金。孝宗朝拜太尉。著有《松隐文集》、《北狩见闻录》等。他的诗比较平庸,但有几首使金诗颇值得注意。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