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宋代 释鼎需 颂古十七首 其四 颂古十七首 其四 4 次阅读 纠错 宋代 • 释鼎需 大义开田创祖基,分明书契示传持。 儿孙不肯遗先业,乞食年年役路歧。 译文: 在修行的大道上,前辈如同开垦田地、创立根基的先驱,他们将修行的根本要义清楚明白地记录下来,就像是立下明确的契约一样,为后世子孙提供传承和持守的依据。 然而,后世的弟子们却不珍惜先辈留下来的这份宝贵基业。他们不愿意继承先辈的修行传统和智慧,反而像乞丐一样,年复一年地在修行的歧途上奔波劳碌,却始终找不到真正的解脱之路。 标签: 宋诗 关于作者 宋代 • 释鼎需 释鼎需(一○九二~一一五三),号懒庵,俗姓林,长乐(今属福建)人。年二十五读《遗教经》得悟,依保寿乐禅师为比丘。逾十年归里,结庵于羌峰绝顶,三年不下山。后由佛心才禅师挽其出。高宗绍兴初谒宗杲于洋屿,旋随宗杲移小溪,与之分座,由此得声。泉州守请开法延福,后退处洋屿八年,晚居东西禅。二十三年卒,年六十二。为南岳下十六世,径山大慧普觉宗杲禅师法嗣。《嘉泰普灯录》卷一八、《五灯会元》卷二○有传。 释鼎需诗,据《续古尊宿语要》所收《懒庵需禅师语》等书所录,编为一卷。 纳兰青云 ×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