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氏传》•文公·文公十五年
文公十五年春,季孙行父前往晋国。三月,宋国司马华孙前来结盟。夏季,曹国国君前来朝见。齐国人归还了公孙敖的丧事。六月辛丑日,发生日食。当天,敲鼓并以牲畜祭祀土地神。单伯从齐国回来。晋国郤缺率领军队讨伐蔡国,戊申日攻入蔡国。齐国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季孙行父再次前往晋国。冬季十一月,诸侯在扈地结盟。十二月,齐国人送还了子叔姬。齐国国君侵犯我国西部边境,进而进攻曹国,攻入其外城。
【传记】
十五年春天,季文子前往晋国,是为单伯和子叔姬的婚事所奔走。
三月,宋国司马华孙前来结盟,他所任的官职皆出自宋国。经文记载“宋司马华孙”,表示对他地位的重视。
鲁国国君与他宴饮时,华孙推辞说:“我先祖督曾得罪宋殇公,名字被记在诸侯的盟约中。我承袭他的祭祀,怎敢辱没您的恩典?我请求在次一级的使者面前接受命令。”鲁国人认为他举止得体、机敏。
夏季,曹国国君前来朝见,符合礼制。诸侯五年内相会两次,是古代的规定,用以修明天子的政令。
齐国有人为孟氏出谋划策,说:“鲁国是我们的亲戚,如果我们把公孙敖的棺材放在堂上,鲁国一定会把它夺回。”这一计策被采纳。卞人将此事告诉了惠叔,惠叔仍坚决主张不应夺回,于是上朝等待国君的决断。最终国君同意,将棺材取回并安葬。齐国人负责护送棺材。经文记为“齐人归公孙敖之丧”,既是为了孟氏一家的体面,也体现了古代的礼法传统。丧礼的规格与共仲相当。
声己不亲自去看守丧事,而是躲在帷帐后哭泣。襄仲想不让他哭,惠伯却说:“丧礼是亲人最后的告别。即使当初没能开始,能够善终也是合乎道理的。史佚曾说过:‘兄弟之间应相互敬重、彼此体恤。’无论是救急、庆贺、吊唁,或祭拜、哀悼,情感虽不同,但都应保持亲情的联系,这才是亲缘之道。你若不守此道,又怎会怨恨他人呢?”襄仲听了非常赞同,率领兄弟们一起为公孙敖哭泣。后来,他的两个儿子来投奔,孟献子很喜欢他们,这件事在国中传开了。有人诬陷他们说:“他们将要杀害你。”孟献子把这话告诉季文子。那两个儿子说:“您说您爱我们,我们却听说要杀您,这不就远离礼法了吗?远离礼法还不如死去。”于是其中一人逃往句鼆,另一人逃往戾丘,最终都死去了。
六月辛丑日,出现日食,按照礼制,应敲鼓并以牲畜祭祀社神,但此举不合礼制。发生日食时,天子不吃饭,诸侯在社神前敲鼓,是用以表明对神明的敬畏、对民众的教化以及对君主的服从,以显示等级之分明。这是古代应有的礼制。
齐国人答应了单伯的请求并赦免了他,派他来向鲁国转达消息。经文记为“单伯至自齐”,是对单伯的尊崇。
在新城之盟时,蔡国未参与。晋国郤缺率领上军和下军讨伐蔡国,说:“蔡国君主软弱,不能掉以轻心。”戊申日攻入蔡国,之后以城下之盟条件撤军。一般来说,战胜一个国家称“灭之”,攻下大城称“入之”。
秋季,齐国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所以季文子向晋国报告。
冬季十一月,晋侯、宋公、卫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在扈地会盟,重申新城之盟,同时商议讨伐齐国。齐国国君赠送财物给晋侯,致使晋国未能成功出兵,只得撤回。因此,齐国发生动乱,鲁国国君没有参加会盟。经文记为“诸侯盟于扈”,是因为齐国无能为力,所以未被详细记载。一般诸侯会盟,若国君不参加,就不记录,这是为了回避君主的过失;若国君参加了却没有记载,说明会盟是后来才举行的。
齐国人送回子叔姬,是因与周王室有旧恩,有礼节上的由来。
齐侯侵犯我国西部边境,是表示他自认为诸侯无法约束。随后又进攻曹国,攻入其外城,是针对曹国前来朝见的举动所进行的讨伐。季文子说:“齐侯恐怕是难以避免灾难的。他自己无礼,却以‘你为何行礼’为由去责备有礼的国家,这种做法是违背天道的。礼法是顺应天道的,如果自己违背了天道,又去责备他人,是难以逃脱灾祸的。《诗经》说:‘为什么不互相敬畏,何不敬畏上天呢?’君子不虐待弱小,正是出于对上天的敬畏。《周颂》说:‘敬畏上天的威严,才能保全自身。’如果一个人不敬畏上天,又能依靠什么来保全自己呢?若以混乱之法得国,尚且畏惧不能长久,更何况频频行无礼之事,更是难以保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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