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氏传》•文公·文公六年
译文:
六年春天,安葬了许僖公。夏天,季孙行父出使陈国。秋天,季孙行父前往晋国。八月乙亥日,晋侯欢去世。冬季十月,公子遂前往晋国。安葬了晋襄公。晋国处死了自己的大夫阳处父。晋国大夫狐射姑逃亡到狄国。由于有闰月却不通报月份,仍然去宗庙朝拜,这是不符合礼制的。
【传】
六年春天,晋国在夷地举行军事演习,只保留两支军队。派狐射姑统领中军,赵盾作为副手协助。阳处父从温地归来后,改在董地举行演习,并更换了中军统帅。狐射姑原是成季(赵盾的同族)的部下,因此支持赵盾,认为赵盾有能力,说:“让有能力的人掌政,是国家的利益。”于是上级就同意了这一变动。从此,赵盾开始主持国家政事,制定各项制度,修正法律与罪责,减免冤案与重刑,处理逃亡者,整顿以往的弊端,恢复原有等级制度,继续设置常任官职,解除长期滞留的官职。制度制定完成后,交由大傅阳子和太师贾佗负责,在全国推行,作为国家的常规法度。
臧文仲因为陈国与卫国关系和睦,想与陈国交好。夏天,季文子出使陈国,顺便娶了陈国的女子为妻。
秦国国君任好去世。他让子车氏的三个儿子——奄息、仲行、虢(金咸虎)——作为殉葬者。这三人都是秦国的贤才。国人对此深感哀痛,为他们创作了《黄鸟》这首诗。君子评论说:“秦国国君不成为诸侯盟主,确实是应该的。人死后连贤才都抛弃,这实在令人痛心。古代先王去世时,还能留下制度规范,何况是毁灭贤能之人呢?《诗经》说:‘人们说贤才已逝,国家就陷入衰败。’这正是没有贤才的体现。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他们呢?”古代的圣明君主深知生命短暂,因此事先培养贤才,形成道德教化,把他们的德能传播出去,合理分配资源,留下言语教诲,制定度量标准,树立典范,建立制度法度,传授训诫,教导人们防范祸患,把责任和职位固定下来,确立礼制规范,使百姓不偏离本分,百姓依靠这些制度得以安居乐业,这才是圣王的做法。如今即使没有遗留制度给后代,却又杀害贤才以殉葬,这样的君主已经不可能再有作为。所以君子认为,秦国从此不会再向东征伐了。
秋天,季文子准备出使晋国,派人为他去询问丧礼的具体规矩。那人问:“这有什么用呢?”季文子回答:“防备意外情况,是古代贤明君主的教育之道。如果事先准备却找不到,确实困难,但多问一点又有什么害处呢?”
八月乙亥日,晋襄公去世。晋灵公年幼,晋国人在动荡中想拥立年长的君主。赵盾说:“应立公子雍。他品行端正且年长,先君很喜爱他,而且他与秦国关系密切。秦国是旧日盟友。立一位品德优良的君主,国家才稳固;遵循长幼之序,事情才能顺利;立受先君喜爱的人,人民会更孝顺;与旧友结盟,国家才得安定。正是因为国家陷入困境,才希望立年长君主,这四点具备,难关自然可以化解。”贾季则说:“不如立公子乐。辰嬴受两位国君宠爱,立她的儿子,百姓才能安心。”赵盾反驳道:“辰嬴地位低下,排在九个妾中,她的儿子有什么值得令人震惊的呢?况且她身为宠妾,还为二位君主所宠,这本身就是不正当的。先君若不能追求高位,反而被贬到小国,这说明他的地位卑微。母亲淫乱,儿子受宠,毫无威信。陈国又小又远,没有依靠,如何能安心呢?杜祁是因君主的恩宠,让位给逼姞,自己位居第四,先君因此喜爱他的儿子,让他去秦国担任副卿。秦国强大且靠近,足以作为支持。母亲贤德,儿子受爱,足以震慑人民,立他不是更好吗?”随即派先蔑和士会前往秦国,去迎接公子雍。同时,贾季也派人去陈国召公子乐。赵盾派人在郫地杀了公子乐。贾季怨恨阳子改换了自己在晋国的地位,也深知自己在晋国无靠山。九月,贾季派续鞫居杀害阳处父。史书记载“晋国杀了大夫”,这是侵夺国家权力的表现。
冬季十月,襄仲前往晋国,参加晋襄公的葬礼。
十一月丙寅日,晋国杀了续简伯。贾季逃亡到狄国。赵盾派臾骈护送他的家族成员。在夷地举行军事演习时,贾季下令处死臾骈。臾骈的部下想要全部杀光贾氏家族来报仇。臾骈说:“不行。我听说《前志》上说过:‘敌人的恩惠和怨恨,不在后代。’这是忠诚的体现。如果我对贾季有礼,却因为私人怨恨,就去报复,这恐怕不妥。我不能借他人地位来满足私仇,这不是勇敢;让仇恨加深,反而加剧怨恨,这不是智慧;以私人恩怨损害国家利益,这不是忠诚。如果放弃这三点,又怎能服侍贤明的君主呢?”于是,他把贾氏家族的所有财物、器物、钱财都准备齐全,亲自带人护送,送到边境,送他们离开。
闰月不报告朔日,是不符合礼制的。设立闰月是为了纠正时间,使时间更准确,时间准确了才能安排事情,事情妥当了才能让人民生活安定,这是治理国家的根本。不报告闰月和朔日,就是抛弃了时间制度,又怎么去治理人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