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氏传》•桓公·桓公十年
【经】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传】十年春,曹桓公卒。
虢仲谮其大夫詹父于王。詹父有辞,以王师伐虢。夏,虢公出奔虞。
秋,秦人纳芮伯万于芮。
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冬,齐、卫、郑来战于郎,我有辞也。
初,北戎病齐,诸侯救之。郑公子忽有功焉。齐人饩诸侯,使鲁次之。鲁以周班后郑。郑人怒,请师于齐。齐人以卫师助之。故不称侵伐。先书齐、卫,王爵也。
译文:
十年春季,周王正月,庚申日,曹国国君曹伯终生去世。夏季五月,安葬曹桓公。秋季,鲁国国君与卫国国君在桃丘会合,没有遇到卫国国君。冬季十二月丙午日,齐国国君、卫国国君和郑国国君在郎地交战。
【传】
十年春季,曹桓公去世。
虢国的大夫虢仲向周王进谗言,说自己的大夫詹父有罪,于是周王下令以军队讨伐虢国。结果夏季节,虢公被迫出逃,逃到了虞国。
秋季,秦国把芮国国君芮伯万接回芮国。
起初,虞国大夫虞叔有一块玉,虞公想要这块玉。虞叔不肯送给虞公。后来他后悔了,说:“周代有句话说:‘普通人没有罪过,但怀有美玉就会有灾祸。’我何必有这块玉呢?它只会给我带来祸患。”于是把玉送给了虞公。后来又请求虞叔的宝剑,虞叔说:“这已经不满足了,贪得无厌,迟早会祸害到我身上。”于是就起兵攻打虞公,结果虞公被迫逃亡,跑到共池去了。
冬季,齐国、卫国和郑国在郎地交战,我们(鲁国)有正当理由参与此次战争。
当初,北方的戎族侵扰齐国,各诸侯国出兵救援。郑国的公子忽立下了功劳。齐国为了感谢诸侯的帮助,准备向众国馈赠礼物,安排鲁国排在最后。鲁国因此位居诸侯之后,郑国对此很不高兴,于是向齐国请求出兵协助。齐国派出了卫国的军队帮助郑国。所以文中没有说“侵略”或“讨伐”,而是先提到齐国和卫国,这是因为齐国和卫国是王室封赐的贵族国家,地位较高,因此强调他们的名义。
纳兰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