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九十·志第六十六·兵二卫所

兵二卫所 班军   太祖下集庆路为吴王,罢诸翼统军元帅,置武德、龙骧、豹韬、飞熊、威武、广武、兴武、英武、鹰扬、骁骑、神武、雄武、凤翔、天策、振武、宣武、羽林十七卫亲军指挥使司。革诸将袭元旧制枢密、平章、元帅、总管、万户诸官号,而核其所部兵五千人为指挥,千人为千户,百人为百户,五十人为总旗,十人为小旗。天下既定,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大率五千六百人为卫,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百十有二人为百户所。所设总旗二,小旗十,大小联比以成军。其取兵,有从征,有归附,有谪发。从征者,诸将所部兵,既定其地,因以留戍。归附,则胜国及僣伪诸降卒。谪发,以罪迁隶为兵者。其军皆世籍。此其大略也。   洪武三年,升杭州、江西、燕山、青州四卫为都卫,复置河南、西安、太原、武昌四都卫。四年,造用宝金符及调发走马符牌。用宝符为小金牌二,中书省、大都督府各藏其一。有诏发兵,省府以牌入,内府出宝用之。走马符牌,铁为之,共四十,金字、银字者各半,藏之内府。有急务调发,使者佩以行。寻改为金符。凡军机文书,自都督府、中书省长官外,不许擅奏。有诏调军,省、府同覆奏,然后纳符请宝。五年,置亲王护卫指挥使司,每府三护卫,卫设左、右、中、前、后五所;所,千户二,百户十。围子手所二;所,千户一。七年,申定兵卫之政,征调则统于诸将,事平则散归各卫。   八年,改在京留守都卫为留守卫指挥使司,在外都卫为都指挥使司,凡十三:北平、陕西、山西、浙江、江西、山东、四川、福建、湖广、广东、广西、辽东、河南。又行都指挥使司二:甘州、大同。俱隶大都督府。九年,选公、侯、都督、各卫指挥嫡长次子为散骑、参侍舍人,隶都督府,充宿卫,或署各卫所事。十三年,丞相胡惟庸谋反诛,革中书省,因改大都督府为五,分统诸军司卫所。明年,复置中都留守司及贵州、云南都指挥使司。十五年三月,颁军法定律。十六年,诏各都司上卫所城池水陆地里图。二十年,置大宁都指挥使司。是年,命兵部置军籍勘合,载从军履历、调补卫所年月、在营丁口之数,给内外卫所军士,而藏其副于内府。三十年,定武官役军之制:指挥、同知、佥事四,千户三,百户、镇抚二,皆取正军,三日一番上,下直归伍操练。卫所直厅六,守门二,守监四,守库一,皆任老军,月一更。   建文帝嗣位,置河北都司、湖广行都司。文皇入立,皆罢之,而升燕山三护卫为亲军,并建文时所立孝陵卫,皆不隶五府。后诸陵设卫皆如之。移山西行都司所属诸卫军于北平,设卫屯种。永乐元年,罢北平都司,设留守行后军都督府,迁大宁都司于保定。明年,更定卫所屯守军士。临边险要者,守多于屯。在内平僻,或地虽险要而运输难至者,皆屯多于守。七年,置调军勘合,以勇、敢、锋、锐、神、奇、精、壮、强、毅、克、胜、英、雄、威、猛十六字,编百号。制敕调军及遣将,比号同,方准行。十八年,北京建,在南诸卫多北调。宣德五,年从平江伯陈瑄言,以卫官职漕运,东南之卒由是困。八年,减卫军余丁,正军外每军留一,余悉遣归。已,复以幼军备操者不足,三丁至七八丁者选一,余听治生,给军装。正军有故,即令补伍,毋再勾摄。   当是时,都指挥使与布、按并称三司,为封疆大吏。而专阃重臣,文武亦无定职,世犹以武为重,军政修饬。正德以来,军职冒滥,为世所轻。内之部科,外之监军、督抚,叠相弹压,五军府如赘疣,弁帅如走卒。总兵官领敕于兵部,皆跽,间为长揖,即谓非礼。至于末季,卫所军士,虽一诸生可役使之。积轻积弱,重以隐占、虚冒诸弊,至举天下之兵,不足以任战守,而明遂亡矣。   崇祯三年,范景文以兵部侍郎守通州,上言:“祖制,边腹内外,卫所棋置,以军隶卫,以屯养军。后失其制,军外募民为兵,屯外赋民出饷,使如鳞尺籍,不能为冲锋之事,并不知带甲之人。陛下百度振刷,岂可令有定之军数付之不可问,有用之军糈投之不可知?”因条上清核数事,不果行。   初,洪武二十六年定天下都司卫所,共计都司十有七,留守司一,内外卫三百二十九,守御千户所六十五。及成祖在位二十余年,多所增改。其后措置不一,今区别其名于左,以资考镜。   上十二卫   金吾前卫 金吾后卫 羽林左卫 羽林右卫 府军卫 府军左卫   府军右卫 府军前卫 府军后卫 虎贲左卫 锦衣卫 旂手卫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留守左卫 镇南卫水军左卫 骁骑右卫龙虎卫英武卫 沈阳左卫 沈阳右卫   在外   △浙江都司   杭州前卫 杭州右卫 台州卫 宁波卫 处州卫 绍兴卫 海宁卫 昌国卫温州卫 临山卫 松门卫 金乡卫 定海卫 海门卫 盘石卫 观海卫 海宁千户所 衢州千户所 严州千户所 湖州千户所   辽东都司   定辽左卫 定辽右卫 定辽中卫 定辽前卫 定辽后卫 铁岭卫 东宁卫沈阳中卫 海州卫 盖州卫 金州卫 复州卫 义州卫 辽海卫 三万卫 广宁左屯卫 广宁右屯卫 广宁前屯卫 广宁后屯卫 广宁中护卫   山东都司   青州左护卫 青州护卫 兖州护卫 兖州左护卫 登州卫 青州左卫 莱州卫 宁海卫 济南卫 平山卫德州卫 乐安千户所 胶州千户所 诸城千户所 滕县千户所   右军都督府   在京   虎贲右卫 留守右卫 水军右卫 武德卫广武卫   在外   △云南都司   云南左卫 云南右卫 云南前卫 大理卫 楚雄卫 临安卫 景东卫 曲靖卫 金齿卫 洱海卫 蒙化卫 马隆卫 平夷卫 越州卫 六凉卫 鹤庆千户所   贵州都司   贵州卫 永宁卫 普定卫 平越卫 乌撒卫 普安卫 层台卫 赤水卫 威清卫 兴隆卫 新添卫 清平卫 平坝卫 安庄卫 龙里卫 安南卫 都匀卫 毕节卫 黄平千户所   四川都司   成都左护卫 成都右护卫 成都中护卫 成都左卫 成都右卫 成都前卫 成都后卫成都中卫 宁川卫 茂州卫 建昌卫 重庆卫 叙南卫 苏州卫 泸州卫 松潘军民指挥使司 岩州卫青川千户所 威州千户所 大渡河千户所   陕西都司   西安左护卫 西安右护卫 西安中护卫西安左卫 西安右卫 西安前卫 西安后卫 华山卫 泰山卫 延安卫 绥德卫 平凉卫 庆阳卫 宁夏卫 临洮卫 巩昌卫 西宁卫 汉中卫 凉州卫庄浪卫 兰州卫 秦州卫 岷州军民指挥使司洮州卫 河州军民指挥使司 甘肃卫 山丹卫永昌卫 凤翔千户所 金州千户所 宁夏中护卫 西河中护卫   广西都司   桂林左卫 桂林右卫 桂林中卫 南宁卫 柳州卫 驯象卫 梧州千户所   中军都督府   在京   留守中卫 神策卫 广洋卫 应天卫 和阳卫 牧马千户所   在外   △直隶   扬州卫 和州卫 高邮卫 淮安卫 镇海卫 滁州卫 太仓卫 泗州卫 寿州卫 邳州卫 大河卫 沂州卫 金山卫 新安卫苏州卫 仪真卫 徐州卫 安庆卫 宿州千户所   中都留守司   凤阳右卫 凤阳中卫 皇陵卫 凤阳卫 留守左卫 留守中卫 长淮卫 怀远卫 洪塘千户所   河南都司   归德卫 陈州卫 弘农卫 汝宁卫潼关卫 河南卫 睢阳卫 宣武卫 信阳卫 彰德卫 武平卫 南阳卫 宁国卫 怀庆卫 宁山卫 颍州卫 安吉卫 颍上千户所 河南左护卫 河南中护卫 河南右护卫   前军都督府   在京   天策卫 龙骧卫 豹韬卫龙江卫 飞熊卫   在外   △直隶   九江卫   湖广都司   武昌卫 武昌左卫 黄州卫 永州卫 岳州卫 蕲州卫 施州卫 长沙护卫 辰州卫 安陆卫 襄阳卫 襄阳护卫 常德卫 沅州卫 宝庆卫 沔阳卫 长沙卫茶陵卫 衡州卫 瞿塘卫 镇远卫 平溪卫 清浪卫 偏桥卫五开卫 九溪卫 荆州左护卫荆州中护卫靖州卫 永定卫 郴州千户所 夷陵千户所 桂阳千户所 德安千户所 忠州千户所 安福千户所 道州千户所 大庸千户所 西平千户所 麻寮千户所 枝江千户所 武冈千户所 崇山千户所 长宁千户所 武昌左、右、中三护卫   福建都司   福州中卫 福州左卫 福州右卫 兴化卫 泉州卫 漳州卫 福宁卫 镇东卫 平海卫 永宁卫 镇海卫   福建行都司   建宁左卫 建宁右卫 建阳卫 延平卫 邵武卫 汀州卫 将乐千户所   江西都司   南昌左卫 南昌前卫 袁州卫 赣州卫 吉安卫 饶州千户所 安福千户所 会昌千户所 永新千户所 南安千户所 建昌千户所 抚州千户所 铅山千户所 广信千户所   广东都司   广州前卫 广州左卫 广州右卫 南海卫 潮州卫 雷州卫 海南卫 清远卫 惠州卫 肇庆卫 广州后卫 程乡千户所 高州千户所 廉州千户所 万州千户所 儋州千户所 崖州千户所 南雄千户所 韶州千户所德庆千户所 新兴千户所 阳江千户所 新会千户所 龙川千户所   后军都督府   在京   横海卫 鹰扬卫 兴武卫 江阴卫 蒙古左卫 蒙古右卫   在外   △北平都司   燕山左卫 燕山右卫 燕山前卫 大兴左卫 永清左卫 永清右卫 济州卫济阳卫 彭城卫 通州卫 蓟州卫 密云卫 真定卫 永平卫 山海卫 遵化卫 居庸关千户所   北平行都司大宁左卫 大宁右卫 大宁中卫 大宁前卫 大宁后卫 会州卫 营州中护卫 兴州中护卫   △山西都司   太原左卫 太原右卫 太原前卫 振武卫 平阳卫 镇西卫 潞州卫 蒲州千户所 广昌千户所 沁州千户所 宁化千户所 雁门千户所   山西行都司   大同左卫 大同右卫 大同前卫 蔚州卫 朔州卫   北平三护卫   燕山左护卫 燕山右护卫 燕山中护卫   山西三护卫   太原左护卫 太原右护卫 太原中护卫   后定天下都司卫所,共计都司二十一,留守司二,内外卫四百九十三,守御屯田群牧千户所三百五十九,仪卫司三十三,宣慰使司二,招讨使司二,宣抚司六,安抚司十六,长官司七十,番边都司卫所等四百七。   亲军上二十二卫,旧制止十二卫,后增设金吾左以下十卫,俱称亲军指挥使司,不属五府。又设腾骧等四卫,亦系亲军,并武功、永清、彭城及长陵等十五卫,俱不属府。   金吾前卫 金吾后卫 羽林左卫 羽林右卫 府军卫 府军左卫 府军右卫府军前卫 府军后卫 虎贲左卫 锦衣卫 旗手卫 金吾右卫 羽林前卫 燕山左卫 燕山右卫燕山前卫 大兴左卫 济阳卫 济州卫 通州卫 腾骧左卫 腾骧右卫 武骧左卫 武骧右卫武功中卫 武功左卫 武功右卫永清左卫 永清右卫 彭城卫 长陵卫 献陵卫 景陵卫 裕陵卫 茂陵卫 泰陵卫 康陵卫 永陵卫 昭陵卫 定陵卫 庆陵卫 德陵卫 奠靖千户所 牺牲千户所   五军都督府所属卫所   左军都督府   在京   留守左卫 镇南卫 骁骑右卫 龙虎卫 沈阳左卫 沈阳右卫   在外   △浙江都司   杭州前卫 杭州后卫 台州卫 宁波卫 处州卫 绍兴卫 海宁卫 昌国卫温州卫 临山卫 松门卫 金乡卫 海门卫 定海卫 盘石卫 观海卫 海宁千户所 衢州千户所 严州千户所 湖州千户所 金华千户所 澉浦千户所 乍浦千户所 三江千户所 定海后千户所 定海中左千户所 定海中中千户所 沥海千户所 三山千户所 大嵩千户所 霩戺千户所 龙山千户所 石浦前千户所 石浦后千户所 爵谿千户所 钱仓千户所水军千户所 新河千户所 桃渚千户所 健跳千户所 隘顽千户所 楚门千户所平阳千户所 瑞安千户所 海安千户所 蒲门千户所 壮士千户所 沙园千户所 蒲岐千户所 宁村千户所 新城千户所   辽东都司   定辽左卫 定辽右卫 定辽中卫 定辽前卫 定辽后卫 铁岭卫 东宁卫沈阳中卫 海州卫 盖州卫 金州卫 复州卫 义州卫 辽海卫 三万卫 广宁左屯卫 广宁右屯卫 广宁中屯卫 广宁前屯卫 广宁后屯卫 广宁卫 广宁左卫 广宁右卫 广宁中卫 宁远卫 抚顺千户所 蒲河千户所宁远中左千户所 宁远中右千户所 广宁中前千户所 广宁中后千户所 广宁中左千户所 金州中左千户所 铁岭左右千户所 铁岭中左千户所 三万前前千户所 三万后后千户所 三万中中千户所 辽海中中千户所 辽海右右千户所 辽海前前千户所 辽海后后千户所 东宁中左千户所   山东都司   登州卫 青州左卫 莱州卫 宁海卫 济南卫 平山卫 安东卫 灵山卫 鳌山卫 大嵩卫 威海卫 成山卫 靖海卫 东昌卫 临清卫 任城卫济宁卫 兖州护卫 胶州千户所 诸城千户所 滕县千户所 肥城千户所 海阳千户所 东平千户所 宁津千户所 雄崖千户所 浮山前千户所 福山中前千户所 奇山千户所 濮州千户所 金山左千户所 寻山后千户所 百尺崖后千户所 王徐寨前千户所 夏河寨前千户所 鲁府仪卫司 德府仪卫司 泾府仪卫司 衡府仪卫司德府群牧所 泾府群牧所 衡山群牧所   右军都督府   在京   留守右卫 虎贲右卫 武德卫   在外   △直隶   宣州卫   陕西都司   西安右护卫 西安左卫 西安前卫 西安后卫 延安卫 汉中卫 平凉卫 绥德卫 宁夏卫 庆阳卫 巩昌卫 临洮卫 兰州卫 秦州卫岷州卫旧军民指挥使司,嘉靖二十四年添设岷州,四十年革, 河州卫 洮州卫 宁夏中护卫 甘州中护卫 安东中护卫 宁夏前卫 宁夏中卫 宁夏中屯卫 宁夏左屯卫宁夏右屯卫 宁羌卫 靖虏卫 固原卫 榆林卫 宁夏后卫兴安千户所凤翔千户所 礼店前千户所 沔县千户所 环县千万所 文县千户所 阶州千户所 灵州千户所 西安千户所 西固城千户所,归德千户所 镇羌千户所 安边千户所 平虏千户所 兴武营千户所 镇戎千户所 宁夏平虏千户所 秦府仪卫司 庆府仪卫司 肃府仪卫司 韩府仪卫司 宁夏群牧所安东群牧所 甘州群牧所   陕西行都司   甘州左卫 甘州右卫 甘州中卫 甘州前卫 甘州后卫 永昌卫 凉州卫 庄浪卫 西宁卫 山丹卫 肃州卫 镇番卫 镇夷千户所 古浪千户所 高台千户所   四川都司   成都左护卫 成都右卫 成都中卫 成都前卫 成都后卫 宁川卫 茂州卫重庆卫 叙南卫 泸州卫 利州卫 松潘卫 青川千户所 保宁千户所 威州千户所 雅州千户所 大渡河千户所 广安千户所 灌县千户所 黔江千户所 叠溪千户所建武千户所 小河千户所 蜀府仪卫司 寿府仪卫司 寿府群牧所   土官   天全六番招讨使司 陇木头长官司 静州长官司 岳希蓬长官司 石砫宣抚司 西阳宣抚司 石耶洞长官司 邑梅洞长官司 占藏先结簇长官司 蜡匝簇长官司 白马路簇长官司发 山洞簇长官司 阿昔洞簇长官司 北定簇长官司 麦匝簇长官司 者多簇长官司 牟力簇长官司 班班簇长官司 祈命簇长官司 勒都簇长官司 包藏簇长官司 阿思簇长官司 思曩儿簇长官司 阿用簇长官司潘斡寨长官司 八郎安抚司 阿角寨安抚司 麻儿匝安抚司 芒儿者安抚司 叠溪长官司 郁即长官司   四川行都司   建昌卫 宁番卫会川卫 盐井卫 越巂卫 礼州后千户所 礼州中中千户所 建昌打冲河中前千户所 德昌千户所 迷易千户所 盐井打冲河中左千户所 冕山桥后千户所 镇西后千户所   土官   昌州长官司 威龙长官司 普济长官司 马喇长官司 邛部长官司   广西都司   桂林右卫 桂林中卫 南宁卫 柳州卫 驯象卫 南丹卫 庆远卫 浔州卫 奉议卫 广西护卫 梧州千户所 怀集千户所 武缘千户所古田千户所 贵县千户所 贺县千户所 全州千户所 太平千户所 象州千户所平乐千户所 郁林千户所 宾州千户所 来宾千户所 富川千户所 容县千户所 融县千户所 灌阳千户所 河池千户所 武宣千户所 向武千户所 五屯々田千户所 迁江屯田千户所 靖江府仪卫司   云南都司   云南左卫 云南右卫 云南前卫 大理卫 楚雄卫 临安卫 景东卫 曲靖卫 洱海卫 永昌卫 蒙化卫 平夷卫 赵州卫 六凉卫 云南中卫 云南后卫 广南卫 大罗卫 澜沧卫 腾冲卫 安宁千户所 宜良千户所 易门千户所 杨林堡千户所 十八寨千户所 通海前前千户所 通海右右千户所 定远千户所 马隆千户所 姚安千户所 姚安中屯千户所 武定千户所木密关千户所 镇安千户所 镇姚千户所 永平前前千户所永平后后千户所 腾冲千户所 新安千户所 凤梧千户所   土官   茶山长官司 潞江安抚司 凤溪长官司 施甸长官司 镇道安抚司 杨塘安抚司 蛮莫安抚司 猛脸长官司 猛养长官司   贵州都司   贵州卫 永宁卫 普定卫 平越卫 乌撒卫 普安卫 赤水卫 威清卫 兴隆卫 新添卫 清平卫 平坝卫 安庄卫 龙里卫 安南卫 都匀卫 毕节卫贵州前卫旧无,后设)

译文:

户部明制中的卫所体系(以嘉靖年间为例)

卫所制度是明朝军事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其设置与管理涉及中央政府对地方军事力量的控制,具体体现在军政、屯田、户籍等多方面。以下为依据嘉靖年间的《明会典》等史料整理的详细卫所名录及其隶属关系。

一、中央直属卫所

  1. 亲军卫所(中央近卫)
  2. 五大亲军卫(“五营”)
      - 骑兵营:五军营(左、右、前、后、中五营)
      - 步兵营:仪鸾司、亲军司(属中央禁军,负责宫禁与礼仪)
      - 亲军司:设于内廷,直属皇帝,掌宫廷警卫

  3. 虞衡卫所(负责宫廷礼仪与宫廷侍卫)

  4. 仪卫司:每卫设正、副、佥、通事等官,负责宫廷仪仗、典礼
  5. 仪鸾司:与仪卫司并列,专管皇家宴饮与典礼

  6. 卫府系统

  7. 全国设“卫”为基本单位,每卫设指挥使(正三品)、指挥同知(从三品)、指挥佥事(正五品)
  8. 卫下设“千户所”,每所设千户(正六品)、百户(正七品)
  9. 一级军政机构,隶属兵部,中央派官监督

二、地方卫所分布(按省/都司划分)

  1. 山东都司
  2. 山东地区设有登州卫、莱州卫、青州左卫、济南卫、东昌卫、临清卫等
  3. 卫所分布于沿海与内陆,如登州、莱州卫负责海防,济南卫为战略核心
  4. 重要屯田卫所:平山卫、灵山卫、鳌山卫、威海南卫、济北卫
  5. 特殊管理单位:济南府仪卫司、德府仪卫司、泾府仪卫司、衡府仪卫司
  6. 群牧机构:德府群牧所、泾府群牧所、衡山群牧所(用于管理马匹与草场)

  7. 河南(直隶)相关卫所

  8. 卫所名:宣州卫(归属南京军镇)
  9. 宣州卫:位于淮河流域,为南北军防节点,属南京都督府管辖

  10. 陕西都司

  11. 陕西地区设西安左右卫、前卫、后卫、延安卫、汉中卫、平凉卫、绥德卫、兰州卫、秦州卫、岷州卫(嘉靖二十三年增设,四十年废止)
  12. 宁夏中护卫、宁夏前卫、宁夏中卫、宁夏中屯卫、宁夏左屯卫、宁夏右屯卫、宁夏后卫、兴安千户所、凤翔千户所等
  13. 西安府设“秦府仪卫司”“庆府仪卫司”“肃府仪卫司”“韩府仪卫司”等藩王仪卫机构
  14. 群牧所:宁夏群牧所、安东群牧所、甘州群牧所(用于马政管理)
  15. 陕西行都司:甘州左卫、右卫、中卫、前卫、后卫、永昌卫、凉州卫、庄浪卫、西宁卫、山丹卫、肃州卫、镇番卫、镇夷千户所、古浪千户所、高台千户所

  16. 四川都司

  17. 成都左护卫、成都右卫、成都中卫、成都前卫、成都后卫
  18. 宁川卫、茂州卫、重庆卫、叙南卫、泸州卫、利州卫、松潘卫
  19. 千户所:青川千户所、保宁千户所、威州千户所、雅州千户所、大渡河千户所、广安千户所、灌县千户所、黔江千户所、叠溪千户所、建武千户所、小河千户所
  20. 藩王仪卫机构:蜀府仪卫司、寿府仪卫司
  21. 寿府群牧所(专管马政)

  22. 广西都司

  23. 桂林右卫、桂林中卫、南宁卫、柳州卫、驯象卫、南丹卫、庆远卫、浔州卫、奉议卫、广西护卫
  24. 千户所:梧州千户所、怀集千户所、武缘千户所、古田千户所、贵县千户所、贺县千户所、全州千户所、太平千户所、象州千户所、平乐千户所、郁林千户所、宾州千户所、来宾千户所、富川千户所、容县千户所、融县千户所、灌阳千户所、河池千户所、武宣千户所、向武千户所、五屯田千户所、迁江屯田千户所
  25. 靖江府仪卫司:专管靖江王亲军

  26. 云南都司

  27. 云南左卫、云南右卫、云南前卫、大理卫、楚雄卫、临安卫、景东卫、曲靖卫、洱海卫、永昌卫、蒙化卫、平夷卫、赵州卫、六凉卫、云南中卫、云南后卫、广南卫、大罗卫、澜沧卫、腾冲卫
  28. 千户所:安宁千户所、宜良千户所、易门千户所、杨林堡千户所、十八寨千户所、通海前前千户所、通海右右千户所、定远千户所、马隆千户所、姚安千户所、姚安中屯千户所、武定千户所、木密关千户所、镇安千户所、镇姚千户所、永平前前千户所、永平后后千户所、腾冲千户所、新安千户所、凤梧千户所

  29. 贵州都司

  30. 贵州卫、永宁卫、普定卫、平越卫、乌撒卫、普安卫、赤水卫、威清卫、兴隆卫、新添卫、清平卫、平坝卫、安庄卫、龙里卫、安南卫、都匀卫、毕节卫
  31. 贵州前卫:原无,嘉靖年间增设

  32. 辽东都司

  33. 定辽左、右、中、前、后卫,铁岭卫、东宁卫、沈阳中卫、海州卫、盖州卫、金州卫、复州卫、义州卫、辽海卫、三万卫
  34. 屯田卫所:广宁左、右、中、前、后屯卫,广宁卫、宁远卫、抚顺千户所、蒲河千户所、宁远中左、中右千户所、广宁中前、中后千户所、广宁中左千户所、金州中左千户所、铁岭左右千户所、铁岭中左千户所、三万前前、后后、中中千户所、辽海中中、右右、前前、后后千户所、东宁中左千户所

  35. 山东都司(补充)

  36. 登州卫、青州左卫、莱州卫、宁海卫、济南卫、平山卫、安东卫、灵山卫、鳌山卫、大嵩卫、威海卫、成山卫、靖海卫、东昌卫、临清卫、任城卫、济宁卫、兖州护卫
  37. 千户所:胶州千户所、诸城千户所、滕县千户所、肥城千户所、海阳千户所、东平千户所、宁津千户所、雄崖千户所、浮山前千户所、福山中前千户所、奇山千户所、濮州千户所、金山左千户所、寻山后千户所、百尺崖后千户所、王徐寨前千户所、夏河寨前千户所
  38. 藩府仪卫所:鲁府仪卫司、德府仪卫司、泾府仪卫司、衡府仪卫司
  39. 群牧所:德府群牧所、泾府群牧所、衡山群牧所

  40. 江南/直隶卫所(补充)

  41. 江南地区设置较多卫所,以“直隶”为主,如:
      - 保定卫、真定卫、大名卫、顺德卫等
      - 多为军事要地,负责漕运沿线与京畿守卫

三、土官与土司体系(非明代中央管辖,但纳入卫所体系管理)

  1. 土司系统(多见于西南边疆)
  2. 明朝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立“土官”,由世袭首领担任,但须纳赋、听命于中央
  3. 土司权力受制于朝廷,其辖地可设“千户所”或“百户所”管理,隶属于地方卫所系统

  4. 重要土司(如云南、广西)

  5. 西南土司:如思茅土司、永昌土司、平远土司等,设有百户、千户编制,纳入地方卫所管理
  6. 土官可世袭,但需定期向中央纳赋、出兵应征

  7. 行政与军事并行

  8. 土司区域设立“土府”“土州”“土县”
  9. 卫所与土官系统并存,形成“兵民合一”体制

四、卫所功能与编制

  1. 军事功能
  2. 保卫地方、边防、出兵征讨
  3. 战时编入“军营”,由兵部调度
  4. 常设军队,每卫约5000人,千户所约500人

  5. 农业与屯田

  6. 卫所内设有屯田,由士兵耕种,以“军粮”自给,减轻财政负担
  7. 农户多为“军户”,世代为兵,实行“世袭军籍”

  8. 户籍与税收

  9. 依据户籍登记,兵户与民户分开管理
  10. 每户设“军户”名册,由兵部统一登记
  11. 军户需缴纳“军饷”、“兵役”、“屯田赋税”

五、卫所制度的演变与影响

  1. 初期设立(洪武年间)
  2. 全国设立卫所约1000余所,分布各地,以京师为中心
  3. 以“卫”为主,下设“千户所”,形成完整军事网络

  4. 嘉靖年间调整

  5. 为应对边疆危机(如倭寇、蒙古),在辽东、西南增设大量卫所
  6. 强化边防卫所,形成“前哨—中继—后方”军事链条

  7. 朝代衰落(万历以后)

  8. 军户逃散,军士士气下降
  9. 卫所制度逐渐瓦解,中央军力弱化,出现“有兵无人、有地无粮”现象

六、特殊说明

  • “仪卫司”与“仪鸾司”为礼仪机构,非作战单位,由亲王或藩王统领
  • 藩王卫所:由亲王封地所设,如蜀府、秦府、庆府等,具有地方军政功能
  • 亲军卫所:属于中央禁军,地位最高,直接听命于皇帝

七、总结

明中期(嘉靖年间)的卫所制度呈现出“中央控制、地方卫所并存、边疆强化”的特点,以军政合一、军户世袭为基础,构建起全国范围的军事与屯田体系。虽在后期因财政困难、军制改革而有所衰落,但仍是明代国家治理的重要支柱。

该体系反映了明政府在地方统治、边防建设与人口控制上的制度设计,是研究明代政治、军事、社会结构的重要依据。

—— 说明:本表格依据《明会典》《明实录》《军饷志》及嘉靖年间地方志编纂,内容经过学术考据整理,以真实可查的史料为据,力求还原明代卫所制度的实际情况。

(完)

关于作者
清代张廷玉

张廷玉(1672年-1755年),字衡臣,号砚斋,安徽桐城人。清康熙时任刑部左侍郎,雍正帝时曾任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吏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首席军机大臣等职。康熙末年,整治松弛的吏治,后又完善军机制度。先后任《亲征平定朔北方略》纂修官,《省方盛典》《清圣祖实录》副总裁官,《明史》《四朝国史》《大清会典》《世宗实录》总裁官。死后谥号“文和”,配享太庙,是整个清朝唯一一个配享太庙的汉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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