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四十二·志第十八·地理三
以下是《明史·卷四十二·志第十八·地理三》中关于“河南陕西”的现代汉语翻译:
河南与陕西地理志
河南地区,古代《禹贡》中属于豫、冀、扬、兖四州的范围。元朝时,把河北地区划归中书省直接管辖,河南地区则设立“河南江北行中书省”。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五月设立“中书分省”;二年四月,改为“河南等处行中书省”;三年十二月设立“河南都卫”;八年十月,将都卫改为“都指挥使司”;九年六月,将行中书省改为“承宣布政使司”。河南省下辖八个府、一个直隶州、十一属州、九十六个县。东西南北范围:最北到武安,最南到信阳,最东到永城,最西到陕州。距离南京一千一百七十五里,距离京城一千五百八十里。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时,登记的户数为三十一万五千六百一十七户,人口为一百九十一万二千五百四十二人。弘治四年(1491年),户数为五十七万五千二百四十九户,人口达四百三十六万四百七十六人。万历六年(1578年),户数为六十三万三千六十七户,人口为五百一十九万三千六百二十一人。
开封府
洪武元年五月设立开封府,同年八月设为“北京”,十一年后取消北京建制。下辖四个州、三十个县:
- 祥符
- 陈留
- 杞
- 通许
- 太康
- 尉氏
- 洧川
- 鄢陵
- 扶沟
- 中牟
- 阳武
- 原武
- 封丘
- 延津
- 兰阳
- 仪封
- 新郑
陈州
洪武初年,将州治所(宛丘县)并入,州治迁至今地。西北距开封府二百六十五里。下辖四个县:商水、西华、项城、沈丘。
许州
洪武初年,州治(长社县)并入。东北距开封府二百二十里。下辖四个县:临颍、襄城、郾城、长葛。
禹州
洪武初年,州治(阳翟县)并入。万历三年(1573年)四月因避讳,改名为“禹州”。东北距开封府三百二十里。下辖一个县:密县。
郑州
洪武初年,州治(管城县)并入。东北距开封府一百四十里。下辖四个县:荥阳、荥泽、河阴、汜水。
河南府
洪武元年设立为府。下辖一个州和十三个县。东距布政司三百八十里。
- 洛阳
- 偃师
- 巩
- 孟津
- 宜阳
- 永宁
- 新安
- 渑池
- 登封
- 嵩
- 卢氏
陕州
洪武元年四月改属南阳府,州治(陕县)并入。东距河南府三百里。下辖两个县:灵宝、阌乡。
归德府
洪武元年五月降为州,隶属开封府;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六月升为府。下辖一个州和八个县。西距布政司三百五十里。
- 商丘
- 宁陵
- 鹿邑
- 夏邑
- 永城
- 虞城
睢州
洪武初年隶属开封府,州治(襄邑县)并入;十年五月降为县;十三年十一月恢复为州;嘉靖二十四年归并归德府。东距归德府一百七十里。下辖两个县:考城、柘城。
汝宁府
洪武初年沿袭旧制。下辖两个州、十二个县,距离布政司四百六十里。
- 汝阳
- 真阳
- 上蔡
- 新蔡
- 西平
- 确山
- 遂平
信阳州
洪武元年十月设立于信阳,隶属河南分省;四年二月隶属中都临濠府;七年八月改回属河南;十年五月降为县;成化十一年(1471年)九月恢复为州。东北距汝宁府二百七十里。下辖一个县:罗山。
光州
洪武初年,州治(定城县)并入;四年二月改属中都临濠府;十三年恢复隶属河南。西北距汝宁府三百里。下辖四个县:光山、固始、息县、商城。
南阳府
洪武初年沿袭旧制。下辖两个州、十一县,距离布政司六百八十里。
- 南阳
- 镇平
- 唐
- 泌阳
- 桐柏
- 南召
邓州
洪武二年二月曾废除县治;十三年十一月恢复设县;十四年五月又废,后恢复。下辖区域不变。
陇州
洪武二年隶属。东南距南阳府一百八十里。
汉中府
洪武三年五月设立,六月更名为“汉中府”。下辖一个州、八个县,东北距布政司九百六十里。
- 南郑
- 褒城
- 城固
- 洋
- 西乡
- 凤
- 沔
宁羌州
洪武三十年九月,由沔县大安地区设立;成化二十一年六月正式设立为州,隶属汉中府。东北距汉中府三百里。下辖一个县:略阳。
延安府
洪武二年五月设立为府。下辖三个州、十六个县,南距布政司七百四十里。
- 肤施
- 安塞
- 甘泉
- 安定
- 保安
- 宜川
- 延川
- 延长
- 青涧
鄜州
北距延安府一百八十里。下辖三个县:洛川、中部、宜君。
绥德州
洪武十年五月曾被撤销,后恢复设立。西南距延安府三百六十里。下辖一个县:米脂。
葭州
洪武七年十一月降为县,隶属绥德州;十三年十一月恢复为州,隶属延安府。西南距延安府五百八十里。下辖三个县:吴堡、神木、府谷。
庆阳府
洪武二年五月直隶于中央行省。下辖一个州、四个县,东南距布政司五百七十里。
- 安化
- 合水
- 环
- 真宁
宁州
洪武年间归属庆阳府。北距庆阳府一百五十里。下辖一个县。
平凉府
洪武三年五月直隶行省。下辖三个州、七个县,东南距布政司六百五十里。
- 平凉
- 崇信
- 华亭
- 镇原
- 隆德
泾州
洪武三年,州治(泾川县)并入后归属平凉府。西北距平凉府一百五十里。下辖一个县:灵台。
静宁州
洪武年间归属平凉府。东距平凉府二百三十里。下辖一个县:庄浪。
固原州
原为“固原守御千户所”,景泰三年(1452年)以原州城为基础设立。成化四年(1468年)升为卫;弘治十五年(1502年)设立为州,隶属平凉府。东南距平凉府一百七十里。下辖一个县。
巩昌府
洪武二年四月直隶于中央行省。下辖三个州、十四县,东距布政司一千六十里。
- 陇西
- 安定
- 会宁
- 通渭
- 沧
- 宁远
- 伏羌
- 西和
- 成
秦州
洪武二年归属巩昌府,州治(成纪县)并入州内。西距巩昌府三百里。下辖三个县:秦安、清水、礼。
阶州
洪武四年降为县,归属巩昌府;十年六月恢复为州。西北距巩昌府八百里。下辖一个县:文。
徽州
洪武十年六月降为县,归属府;后恢复为州。西北距布政司四百八十里。下辖一个县:两当。
临洮府
元代原为“临洮府”,隶属巩昌总帅府;泰定元年(1324年)九月改名为“临兆路”。
(说明:本翻译将原文的史地记录以现代白话文方式转写,保留原意、地理层级与历史变迁,使读者更容易理解明代河南、陕西的行政区划体系。)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