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卷八十八·志第三十八·百官四
译文:
元年始设,掌管内廷事务,隶属中宫。此后,各项机构设置逐渐完善,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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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京城及地方各色人匠提举司:共设二处,等级皆为从五品,每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至元十六年,给予从七品印信;大德四年,合并为十一处,改设提举司,等级升为从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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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保定、真定、冀宁、河南、大名、东平、东昌、济南等路提举司:共九处,每处均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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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领所二十有五处:包括大都等路、东安州、济宁、曹州、沂州、完州、河间、济南、济阳、大同、元氏、冀宁、晋宁、归德、南阳、怀孟、汝宁、卫辉、曹州、涿州、真定、中山、平山、大名、高唐等处,每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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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大都等路打捕鹰房民匠等户总管府:等级为正三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照磨一员,译史一人,令史、奏差各四人。该府掌管钱粮造作事宜,初建于国初平定河南诸郡时,收聚人户一万五千余户,至元八年属有司,二十年改隶中尚监,二十六年始设总管府。辖提举司十一个,提领所二十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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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提举司二处:等级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分管各地人户。至元十六年给印,大德四年合并为十一处,改设提举司,等级升为从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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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诸路打捕鹰房民匠等户总管府:等级为正三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二员,经历三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照磨一员,译史一人,令史四人,奏差二人,掌管钱粮造作事宜,始设于大德三年,元贞元年拨属中宫,辖提举司四、提领所十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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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民提举司:设于大都等路、冀宁等路、南阳唐州等处、河南路府等处,共四处,等级皆为从五品,每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吏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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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领所十有一处:包括大都保定、河间真定、南阳邓州、济南嵩汝、汴梁裕州、汝济陈州、唐州泌阳、襄阳湖阳、晋宁、冀宁等处,每处设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司吏二人,始于至元十六年,至大元年改为提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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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等处财赋都总管府:等级为正三品,设有达鲁花赤一员,都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照磨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译史一人,令史十五人,奏差十五人,典吏二人。掌管江南被没收的财产,征收赋税以充内库,始设于至大元年,辖提举司三处,库、局各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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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松江、建康等处提举司:共三处,等级皆为正五品,每处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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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盈库: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一员,典吏一人,掌收取本府钱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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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染局:设局使一员,典吏一人,掌岁制段匹的织染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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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领种田打捕鹰房民匠等户万户府:等级为正三品,掌管归德、亳州、永、宿二十余城蒙古、汉军种田户的税赋,中统二年设立,初属塔察儿王位下,后改属中宫。设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令史四人,辖下属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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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领大名等处种田诸色户总管府:等级为正五品,设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都目一员,中统二年设立,至元二十三年设府于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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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领本投下大都等处诸色户计都达鲁花赤:等级为正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提控案牍一员,都目一员,中统三年设立,至元十五年设司于大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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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领大都河间等路打捕鹰房总管府:等级为正五品,设总管一员,副总管一员,都目一员,司吏二人,中统二年设立,中统三年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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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领东平等路管民官:等级为正五品,设总管一员,副官一员,都目一员,吏一人,中统二年设立,至元二十二年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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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领大名等路宣抚司、燕京路管民千户所:等级为从七品,设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中统二年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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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领曹州等处本投下民户、管领东明等处本投下户计、管领蒲城等处本投下诸色户计、管领汴梁等路本投下种田打捕躯户四提领所:等级为正七品,每处设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司吏一员,中统二年设立,至元十四年颁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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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辽东哈思罕等处鹰房诸色人匠怯怜口万户府:等级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副万户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兼照磨一员,译史一人,掌管钱粮造作,管辖哈思罕等处、肇州、朵因温都儿诸色人匠四千户,另领镇抚所、千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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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抚司:设镇抚一员,吏一人,延祐四年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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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思罕等处打捕鹰房怯怜口千户所:等级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弹压一人,部役二人,至大二年设提举司,延祐六年改为千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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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色人匠怯怜口千户所:等级为从五品,设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都目一员,司吏四人,部役二人,初设为提举司,后改为千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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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州等处女直千户所:设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副千户一员,吏目一员,司吏四人,延祐三年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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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因温都儿兀良哈千户所:延祐三年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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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亦儿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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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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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州等处怯怜口千户所:延祐七年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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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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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二年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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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等处怯怜口千户所:延祐五年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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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盘等处怯怜口千户所:至治元年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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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等处金银铁冶都提举司:等级为正四品,设都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提控案牍一员,译史一人,吏六人,奏差二人,掌办金银、石甘、铁等课赋,分别交纳中书省及中政院。延祐七年,其赋税全部划归中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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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领本位下怯怜口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等级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员,都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掌管怯怜口二万九千户,田地一万五千余顷,征赋以供朝廷营缮之需。中统二年设府,大德十年属詹事院,至大三年属徽政院,延祐三年改为徽政司,至治二年徽政院及其下属机构全部废除,天历三年复设该府,仍为正三品,设官如前。其首领官设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吏属包括令史十二人,译史四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奏差十人,典吏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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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领诸路打捕鹰房民匠等户总管府:等级为正三品,设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同知一员,副总管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照磨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奏差二人,设于大德三年。下属机构附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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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等路管民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 大都保定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 河间真定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 唐州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 南阳邓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 唐州泌阳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 襄阳湖阳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 汝宁陈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 河南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同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 汴梁裕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 河南嵩汝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 南阳唐州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 冀宁提举司: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都目一员。
- 冀宁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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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提领所:提领二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典史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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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昌库:设提领一员,大使一员,掌接收金银、石甘、铁课赋,用于储存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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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场提领所七处:包括梁家寨银场、明世银场、密务银场、宝山银场、烧炭峪银场、胡宝峪金场、七宝山石甘炭场,皆为从七品,每处设提领一员、同提领一员、副提领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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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冶管勾所二处:每处设管勾一员、同管勾一员、副管勾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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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宸库:等级为五品,设提点四员,副使二员,提控案牍一员,库子六人,掌管中宫珍宝货物、钱帛的收取与发放,设于大德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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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禧库:设达鲁花赤一员,提举一员,大使一员,副使二员,提控案牍一员,库子四人,设于大德八年,掌管御膳野物的收支,职责视同生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