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卷三十二·志第十三·礼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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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朝,对于先祖的尊谥和庙号的追封,自开国以来即有制度。每当有帝王驾崩或去世,朝廷都会根据其生平功过、德行影响,追加尊谥。追谥之礼,多依古制,亦结合金朝实际,讲究礼仪规范。
例如,早期曾以“长孙”、“受遗命”等名义追封太祖之孙、太宗传位之君。如某位君主继位十五年,治理有方,休养生息,废除苛政,与宋人和睦,使社会安定,百姓安居乐业。虽晚年因滥刑、迫害亲族、杀害良臣而遭批评,然其对百姓尚无直接暴政,仍可视为有可谏之处,因而被追谥为“闵宗武灵皇帝”。同时,因辅政大臣岐国王亮不忠、妄行废黜、贬损皇号,导致朝野愤慨,天怒人怨,因此新君即位后,出于“拨乱反正、革除旧弊”之思,决定追加谥号,以示尊崇与警示。
至大定年间,朝廷对祖宗谥号制度亦有统一与完善。当时发现,先祖谥号长短不一,有十八字、十四字、十二字乃至四字,缺乏统一标准。于是有礼官建议,为“闵宗”追加谥号,拟定为“弘基缵武庄靖孝成皇帝”,并加谥悼皇后为“悼平皇后”。同时,参考已有追尊睿宗之礼,提出大安殿前设黄麾仗一千人,应天门外设行仗二千人,皇帝穿戴通天冠、绛纱袍,随册宝自西阶下降,执圭,跪拜后将册宝交予太尉。此仪制后经上奏修改,仪仗人数酌情减少,其余基本沿用旧例。
大定十九年(1179年)十一月十六日,朝廷下诏:“前代君主为太祖长孙,承太宗遗命登基,共掌政权十五年。初期宽政仁治,减轻赋役,安抚宋人,停止战事,南北归附,东西安定。晚年虽有滥用刑罚,如冤杀弟侄、杀戮良匠等过失,但未及百姓,尚可挽救。右丞相岐国王亮不务辅佐,反而妄动篡夺,加罪于人,贬损徽号,使远近伤感,天地震惊。天意悔祸,朕得以继位,承天受命,居天下之大位。欲拨乱反正,必须革除弊端,力求复归正道。故追谥其为‘闵宗武灵皇帝’。”
此后,官员建议对“闵宗”追加庙号,提出“襄、威、敬、定、桓、烈、熙”七字,后经皇帝审定,选用“熙”字,定为“弘基缵武庄靖孝成皇帝”。同时在次年四月一日,遣官前往太庙及闵宗本室,正式奏告,更易新庙号。
大定二十九年四月乙丑日,追谥已故大行皇帝为“光天兴运文德武功圣明仁孝皇帝”,庙号“世宗”。五月丙午日,因祔庙礼完成,颁布大赦令。同年五月甲午日,追尊皇考(父皇)为“体道弘仁英文睿德光孝皇帝”,庙号“显宗”。
大定元年二月丁卯日,追谥大行皇帝为“宪天光运仁文义武神圣英孝皇帝”,庙号“章宗”。正大元年正月戊戌日,追谥大行皇帝为“继天兴统述道勤仁英武圣孝皇帝”,庙号“宣宗”。
——以上为金代历代皇帝追谥与祭祀礼仪的完整记录,体现了其尊祖崇礼、制度严谨、政教结合的政治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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