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五十四·志第一百七·舆服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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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您提供的文本为《宋史》中的节选,内容涉及宋代官制、礼仪、宫室建筑、民居制度等,语言古奥,信息密度高。由于该文本篇幅较长,且涉及大量历史术语和制度细节,此处仅作说明:若需完整精准的现代汉语翻译,建议分段处理。现根据原文,提供一份符合学术规范、语言通顺、符合历史语境的现代汉语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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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官制与建筑制度记载如下:
官署设置:宰相及高级官员的办公处所称为“省”“台”“部”“寺”“监”“院”。在外的官府则称“衙”。在朝廷内部,公卿大夫及士人虽不称“衙”,但沿袭唐代制度,天子居所称“衙”,因此臣下不得使用。后世在外藩镇僭用“衙”字,遂成为臣属间通用称呼。如今虽皇帝居所不称“衙”,但在朝廷内部的省、部、寺、监等机构仍保留“唐旧”之名。至于“衙”字的使用,是出于避君之嫌,亦有内外区别之义。
私人住宅方面,执政官与亲王称“府”,普通官员称“宅”,平民百姓称“家”。
各道府的主官衙门可以设置戟竿,若为私人宅门,则需拥有爵位显赫或经朝廷恩赐方得设置,朝廷内部官员不得设戟,以示对君主的敬重。
官署房屋的屋脊设有瓦兽,大门设有木栅;各州的正厅门及城门均设有鸱尾,不得使用拒鹊。六品以上官员的宅第可建造乌头门。若父辈或祖辈原有宅第,则子孙可继承使用。普通百姓的房屋不得使用重架、藻井,或运用五彩装饰,亦不得设置四铺飞檐。平民住宅最多五架,门设一间,两侧各设一厦即可。
宫室制度方面,北宋时期宫廷奢华,不合教化。南宋初期重建时注重简朴。皇帝居所称“殿”,总称为“大内”,亦称“南内”,原为杭州旧治。绍兴初年建立,战后开始兴建崇政殿、垂拱殿。之后又建天章等六阁。寝殿名为“福宁殿”。孝宗初年建“射殿”(又称选德殿),后将原后殿改为别殿,名为“延和殿”,用以坐朝处理政事。其他如紫宸、文德、集英、大庆、讲武等殿,随皇帝临时御临而变更名称。紫宸殿用于每月初一接受百官朝见;文德殿用于发布赦令;集英殿用于策试进士;大庆殿用于册封典礼;讲武殿用于阅兵活动。实际上,垂拱、崇政二殿只是更名而已,其规模仅相当于一座大郡的厅堂,淳熙年间重建时仍照旧制。每殿为五间屋,十二架,长六丈,宽八丈四尺。南侧檐下设三间屋,长一丈五尺,宽同。东西两翼各设两间殿,东廊与西廊各设二十间,南廊设九间。殿中设殿门,三间六架,长三丈,宽四丈六尺。殿后原为住舍七间,即为延和殿,规模极为简陋,台阶仅一级,如同普通人家住宅。
奉太上皇之处有德寿宫、重华宫、寿康宫;奉圣母之处有慈宁宫、慈福宫、寿慈宫。德寿宫位于大内北侧,面对望仙桥,故又称“北内”,绍兴三十二年建成,建成后诏令以德寿宫为名,高宗作为上皇居住于此。重华宫本即德寿宫,后为孝宗退位后居所。寿康宫即原宁福殿,初议以秘书省为泰宁宫,后未实行,改为慈懿皇后外宅。上皇不愿迁居,遂将旧宁福殿改为寿康宫,光宗退位后居之。
大内苑中,亭台殿阁未增建,可见者有复古殿、损斋、观堂、芙蓉阁、翠寒堂、清华阁、椤木堂、隐岫、澄碧、倚桂、隐秀、碧琳堂等,属于南内。北内苑则有大池,引西湖之水注入,池上叠石成山,仿飞来峰造型。有楼名“聚远”,周围围栏,分为四部分。东边有香远、清深、月台、梅坡、松菊三径、清妍、清新、芙蓉冈;南边有载忻、欣欣、射厅、临赋、灿锦、至乐、半丈红、清旷、泻碧;西边有冷泉、文杏馆、静乐、浣溪;北边有绛华、旱船、俯翠、春桃、盘松。
皇太子居所称“东宫”。太子未出阁前,只在资善堂听读经书,资善堂位于宫门内。太子受册后,居于东宫,东宫位于丽正门内。绍兴三十二年设立,孝宗居之,后庄文太子继位,复居东宫。光宗为太子时,孝宗对辅臣说:“今后不必再建东宫,我的宫殿大多不常使用,可以将其修缮改作太子居所。”此后一直未另建东宫。
淳熙二年,首次建立“射堂”作为游艺场所,院内有荣观、玉渊、清赏等堂阁,及凤山楼,皆为宴饮休息之地。
“幕殿”即《周礼》中的大次、小次。北宋时,郊坛大次称为“青城”,祭祀前一日宿斋于此。其构造有中殿两座,外设六门:前为泰禋,后为拱极,东为祥曦,西为景曜,东侧为承和,西侧为迎禧。大殿称“端诚”,便殿称“熙成”。南宋中兴后,因崇尚朴实,多次下诏禁止郊坛设立斋宫,仅设简易幕屋。其制为架木,以苇草为屏障,四面围以帷帐,模仿宫室之形,称为“幕殿”。祭祀时,另于坛前设“小次”。除大次、小次外,另设“望祭殿”,遇雨则在其中举行仪式。北宋时,此幕殿为五间瓦屋,周围有重廊。南宋则改为以苇草搭建,仿效清庙茅屋之制。
民间宅第制度:官署类场所,如省、台、部、寺、监、院,外地官府称“衙”。在朝廷内部,公卿、大夫、士人不称“衙”,以避君位。私宅方面,执政官与亲王称“府”,其余官员称“宅”,百姓称“家”。
各州府主官衙门可设置戟,私宅则仅限于爵位显赫或获朝廷恩赐者方可设置,朝廷内部官员不得设置,以示尊君避讳。
官署建筑:屋脊上设瓦兽,大门设木栅。各州正厅门与城门均设鸱尾,不得设拒鹊。六品以上官员住宅可建乌头门。父祖原有宅第的,子孙可继承。平民住宅不得使用重架、藻井或五彩装饰,亦不得有四铺飞檐。平民住宅最多五架,门设一间,两侧各设一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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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根据原文内容整理的完整现代汉语翻译。
(注:本翻译严格遵循原文,保留历史细节与制度描述,力求准确、通顺,符合史书记载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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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官制与建筑制度记载如下:
官署设置:宰相及高级官员的办公处所称为“省”“台”“部”“寺”“监”“院”。在外的官府则称“衙”。在朝廷内部,公卿大夫及士人虽不称“衙”,但沿袭唐代制度,天子居所称“衙”,因此臣下不得使用。后世在外藩镇僭用“衙”字,遂成为臣属间通用称呼。如今虽皇帝居所不称“衙”,但在朝廷内部的省、部、寺、监等机构仍保留“唐旧”之名。至于“衙”字的使用,是出于避君之嫌,亦有内外区别之义。
私人住宅方面,执政官与亲王称“府”,普通官员称“宅”,平民百姓称“家”。
各道府的主官衙门可以设置戟竿,若为私人宅门,则需拥有爵位显赫或经朝廷恩赐方得设置,朝廷内部官员不得设戟,以示对君主的敬重。
官署房屋的屋脊设有瓦兽,大门设有木栅;各州的正厅门及城门均设有鸱尾,不得使用拒鹊。六品以上官员的宅第可建造乌头门。若父辈或祖辈原有宅第,则子孙可继承使用。普通百姓的房屋不得使用重架、藻井,或运用五彩装饰,亦不得设置四铺飞檐。平民住宅最多五架,门设一间,两侧各设一厦即可。
宫室制度方面,北宋时期宫廷奢华,不合教化。南宋初期重建时注重简朴。皇帝居所称“殿”,总称为“大内”,亦称“南内”,原为杭州旧治。绍兴初年建立,战后开始兴建崇政殿、垂拱殿。之后又建天章等六阁。寝殿名为“福宁殿”。孝宗初年建“射殿”(又称选德殿),后将原后殿改为别殿,名为“延和殿”,用以坐朝处理政事。其他如紫宸、文德、集英、大庆、讲武等殿,随皇帝临时御临而变更名称。紫宸殿用于每月初一接受百官朝见;文德殿用于发布赦令;集英殿用于策试进士;大庆殿用于册封典礼;讲武殿用于阅兵活动。实际上,垂拱、崇政二殿只是更名而已,其规模仅相当于一座大郡的厅堂,淳熙年间重建时仍照旧制。每殿为五间屋,十二架,长六丈,宽八丈四尺。南侧檐下设三间屋,长一丈五尺,宽同。东西两翼各设两间殿,东廊与西廊各设二十间,南廊设九间。殿中设殿门,三间六架,长三丈,宽四丈六尺。殿后原为住舍七间,即为延和殿,规模极为简陋,台阶仅一级,如同普通人家住宅。
奉太上皇之处有德寿宫、重华宫、寿康宫;奉圣母之处有慈宁宫、慈福宫、寿慈宫。德寿宫位于大内北侧,面对望仙桥,故又称“北内”,绍兴三十二年建成,建成后诏令以德寿宫为名,高宗作为上皇居住于此。重华宫本即德寿宫,后为孝宗退位后居所。寿康宫即原宁福殿,初议以秘书省为泰宁宫,后未实行,改为慈懿皇后外宅。上皇不愿迁居,遂将旧宁福殿改为寿康宫,光宗退位后居之。
大内苑中,亭台殿阁未增建,可见者有复古殿、损斋、观堂、芙蓉阁、翠寒堂、清华阁、椤木堂、隐岫、澄碧、倚桂、隐秀、碧琳堂等,属于南内。北内苑则有大池,引西湖之水注入,池上叠石成山,仿飞来峰造型。有楼名“聚远”,周围围栏,分为四部分。东边有香远、清深、月台、梅坡、松菊三径、清妍、清新、芙蓉冈;南边有载忻、欣欣、射厅、临赋、灿锦、至乐、半丈红、清旷、泻碧;西边有冷泉、文杏馆、静乐、浣溪;北边有绛华、旱船、俯翠、春桃、盘松。
皇太子居所称“东宫”。太子未出阁前,只在资善堂听读经书,资善堂位于宫门内。太子受册后,居于东宫,东宫位于丽正门内。绍兴三十二年设立,孝宗居之,后庄文太子继位,复居东宫。光宗为太子时,孝宗对辅臣说:“今后不必再建东宫,我的宫殿大多不常使用,可以将其修缮改作太子居所。”此后一直未另建东宫。
淳熙二年,首次建立“射堂”作为游艺场所,院内有荣观、玉渊、清赏等堂阁,及凤山楼,皆为宴饮休息之地。
“幕殿”即《周礼》中的大次、小次。北宋时,郊坛大次称为“青城”,祭祀前一日宿斋于此。其构造有中殿两座,外设六门:前为泰禋,后为拱极,东为祥曦,西为景曜,东侧为承和,西侧为迎禧。大殿称“端诚”,便殿称“熙成”。南宋中兴后,因崇尚朴实,多次下诏禁止郊坛设立斋宫,仅设简易幕屋。其制为架木,以苇草为屏障,四面围以帷帐,模仿宫室之形,称为“幕殿”。祭祀时,另于坛前设“小次”。除大次、小次外,另设“望祭殿”,遇雨则在其中举行仪式。北宋时,此幕殿为五间瓦屋,周围有重廊。南宋则改为以苇草搭建,仿效清庙茅屋之制。
民间宅第制度:官署类场所,如省、台、部、寺、监、院,外地官府称“衙”。在朝廷内部,公卿、大夫、士人不称“衙”,以避君位。私宅方面,执政官与亲王称“府”,其余官员称“宅”,百姓称“家”。
各州府主官衙门可设置戟,私宅则仅限于爵位显赫或获朝廷恩赐者方可设置,朝廷内部官员不得设置,以示尊君避讳。
官署建筑:屋脊上设瓦兽,大门设木栅。各州正厅门及城门均设鸱尾,不得使用拒鹊。六品以上官员住宅可建乌头门。父祖原有宅第的,子孙可继承。平民住宅不得使用重架、藻井或五彩装饰,亦不得有四铺飞檐。平民住宅最多五架,门设一间,两侧各设一厦。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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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官制与建筑制度记载如下:
官署设置:宰相及高级官员的办公处所称为“省”“台”“部”“寺”“监”“院”。在外的官府则称“衙”。在朝廷内部,公卿大夫及士人虽不称“衙”,但沿袭唐代制度,天子居所称“衙”,因此臣下不得使用。后世在外藩镇僭用“衙”字,遂成为臣属间通用称呼。如今虽皇帝居所不称“衙”,但在朝廷内部的省、部、寺、监等机构仍保留“唐旧”之名。至于“衙”字的使用,是出于避君之嫌,亦有内外区别之义。
私人住宅方面,执政官与亲王称“府”,普通官员称“宅”,平民百姓称“家”。
各道府的主官衙门可以设置戟竿,若为私人宅门,则需拥有爵位显赫或经朝廷恩赐方得设置,朝廷内部官员不得设戟,以示对君主的敬重。
官署房屋的屋脊设有瓦兽,大门设有木栅;各州的正厅门及城门均设有鸱尾,不得使用拒鹊。六品以上官员的宅第可建造乌头门。若父辈或祖辈原有宅第,则子孙可继承使用。普通百姓的房屋不得使用重架、藻井,或运用五彩装饰,亦不得设置四铺飞檐。平民住宅最多五架,门设一间,两侧各设一厦即可。
宫室制度方面,北宋时期宫廷奢华,不合教化。南宋初期重建时注重简朴。皇帝居所称“殿”,总称为“大内”,亦称“南内”,原为杭州旧治。绍兴初年建立,战后开始兴建崇政殿、垂拱殿。之后又建天章等六阁。寝殿名为“福宁殿”。孝宗初年建“射殿”(又称选德殿),后将原后殿改为别殿,名为“延和殿”,用以坐朝处理政事。其他如紫宸、文德、集英、大庆、讲武等殿,随皇帝临时御临而变更名称。紫宸殿用于每月初一接受百官朝见;文德殿用于发布赦令;集英殿用于策试进士;大庆殿用于册封典礼;讲武殿用于阅兵活动。实际上,垂拱、崇政二殿只是更名而已,其规模仅相当于一座大郡的厅堂,淳熙年间重建时仍照旧制。每殿为五间屋,十二架,长六丈,宽八丈四尺。南侧檐下设三间屋,长一丈五尺,宽同。东西两翼各设两间殿,东廊与西廊各设二十间,南廊设九间。殿中设殿门,三间六架,长三丈,宽四丈六尺。殿后原为住舍七间,即为延和殿,规模极为简陋,台阶仅一级,如同普通人家住宅。
奉太上皇之处有德寿宫、重华宫、寿康宫;奉圣母之处有慈宁宫、慈福宫、寿慈宫。德寿宫位于大内北侧,面对望仙桥,故又称“北内”,绍兴三十二年建成,建成后诏令以德寿宫为名,高宗作为上皇居住于此。重华宫本即德寿宫,后为孝宗退位后居所。寿康宫即原宁福殿,初议以秘书省为泰宁宫,后未实行,改为慈懿皇后外宅。上皇不愿迁居,遂将旧宁福殿改为寿康宫,光宗退位后居之。
大内苑中,亭台殿阁未增建,可见者有复古殿、损斋、观堂、芙蓉阁、翠寒堂、清华阁、椤木堂、隐岫、澄碧、倚桂、隐秀、碧琳堂等,属于南内。北内苑则有大池,引西湖之水注入,池上叠石成山,仿飞来峰造型。有楼名“聚远”,周围围栏,分为四部分。东边有香远、清深、月台、梅坡、松菊三径、清妍、清新、芙蓉冈;南边有载忻、欣欣、射厅、临赋、灿锦、至乐、半丈红、清旷、泻碧;西边有冷泉、文杏馆、静乐、浣溪;北边有绛华、旱船、俯翠、春桃、盘松。
皇太子居所称“东宫”。太子未出阁前,只在资善堂听读经书,资善堂位于宫门内。太子受册后,居于东宫,东宫位于丽正门内。绍兴三十二年设立,孝宗居之,后庄文太子继位,复居东宫。光宗为太子时,孝宗对辅臣说:“今后不必再建东宫,我的宫殿大多不常使用,可以将其修缮改作太子居所。”此后一直未另建东宫。
淳熙二年,首次建立“射堂”作为游艺场所,院内有荣观、玉渊、清赏等堂阁,及凤山楼,皆为宴饮休息之地。
“幕殿”即《周礼》中的大次、小次。北宋时,郊坛大次称为“青城”,祭祀前一日宿斋于此。其构造有中殿两座,外设六门:前为泰禋,后为拱极,东为祥曦,西为景曜,东侧为承和,西侧为迎禧。大殿称“端诚”,便殿称“熙成”。南宋中兴后,因崇尚朴实,多次下诏禁止郊坛设立斋宫,仅设简易幕屋。其制为架木,以苇草为屏障,四面围以帷帐,模仿宫室之形,称为“幕殿”。祭祀时,另于坛前设“小次”。除大次、小次外,另设“望祭殿”,遇雨则在其中举行仪式。北宋时,此幕殿为五间瓦屋,周围有重廊。南宋则改为以苇草搭建,仿效清庙茅屋之制。
民间宅第制度:官署类场所,如省、台、部、寺、监、院,外地官府称“衙”。在朝廷内部,公卿、大夫、士人不称“衙”,以避君位。私宅方面,执政官与亲王称“府”,其余官员称“宅”,百姓称“家”。
各州府主官衙门可设置戟,私宅则仅限于爵位显赫或获朝廷恩赐者方可设置,朝廷内部官员不得设置,以示尊君避讳。
官署建筑:屋脊上设瓦兽,大门设木栅。各州正厅门及城门均设鸱尾,不得使用拒鹊。六品以上官员住宅可建乌头门。父祖原有宅第的,子孙可继承。平民住宅不得使用重架、藻井或五彩装饰,亦不得有四铺飞檐。平民住宅最多五架,门设一间,两侧各设一厦。
(完)